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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祥云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祥云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1日
  • 来源:县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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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225日至41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祥云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52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巡察整改的基本情况

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整改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526巡察反馈会后,党组于当日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县委巡察有关要求召集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专题研究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部署,对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党组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细抓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中共祥云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成立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祥林党发〔20226 号),抓好自身和部门的整改工作。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5次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提醒谈话16人。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深刻剖析原因,举一反三,不是整改一个问题,而是整改一类问题,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单位)、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四)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蕴含的实践价值、科学思想方法领会不到位,尤其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山’理念、林草生态建设等重要指示批示学习有差距,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不紧密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山”理念、林草生态建设等重要指示批示,并利用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职工例会和主题党日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山”理念、林草生态建设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不断学习,教育全体党员干部强化“两山”理念、林草生态建设等理论知识,运用理论指导林草工作高质量发展。

2)针对“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社会宣传教育不够广泛深入”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大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社会宣传教育力度,利用森林防火期防火宣传、湿地保护日、科技宣传周、科技下乡等途径加强森林防火、森林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宣传力度,切实增强群众爱绿护绿意识;二是多管齐下从严治理盗伐滥伐林木、野外违规用火、开垦林地等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我县已将429个违法线索移交给森林公安和各乡镇林草站进行查处,其中:移交各乡镇林草站违法线索305个,移交森林公安违法线索124个。

2.关于“‘大理之问’大讨论活动开展不扎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扎实推进“两个革命”开展“学做”活动,杜绝类似在“大理之问”大讨论活动中存在问题的再次发生。在活动中从部门自身认真查找问题,认真解决当下林地要素保障等重点难点工作,在巩固拓展“大理之问”大讨论活动成果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州、县委关于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要求,开展“学做”活动,抓实各项工作。目前全县47个重点项目中8个涉林项目4个项目已获省林草局批复,完成了林地审批手续。全体“林草人”以对标一流的勇气学习榜样先进事迹,以力争上游的信心凝聚干事创业的激情,以抓铁有痕的力度改进作风、提升效能,切实把推进“两个革命”开展“学做”活动落实到林草工作之中,体现在“林草人”的“苦干、实干”上。以“大理之问”积淀的林草干部队伍的新担当、新作风,在“学做”活动中全面加速推动祥云林草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区域产业中心城市和全州产业经济集聚发展作出林草人应有的贡献,以优异的林草答卷会议已召开,请慎用喜迎、迎接!

3.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虚化、淡化,存在走过场现象,职工学习心得体会相互照搬照抄”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局党组、机关党委、各支部认真深入开展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完善学习制度,强化干部职工“三会一课”、“每周一学”等活动。二是从严抓实党员干部职工理论学习,严格审核党员干部职工学习材料,对存在学习心得内容雷同等情况,严肃处理。对巡察反馈的职工学习心得体会相互照搬照抄进行追查,涉及人员已由局党组进行提醒谈话,并向支部作出检查,重写了心得体会。

2)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存在编造学习材料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局党组、机关党委、各支部严格执行好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杜绝“编造学习材料情况”再次发生,如有类似情况,将严格追责。

3)针对“部门学习培训材料中对党的理论知识内容表述不准确”的整改进展情况。

提升领导干部政治理论素质和责任意识,加强对党的理论知识学习,与时俱进做好党务工作。8月份组织了9名党员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要求党务工作者切实加强学习,提升素质,规范党务工作。

4.关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完善并印发了《祥云县林草局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二是制定了年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严格执行学习制度。三是明确学习要求、学习目标和学习内容。近期,主要集中学习了政治理论知识、党规党纪、重要讲话、会议文件精神,以及警示教育等内容,并开展讨论发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做到学习有方案、有记录、有材料。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未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局学习的重要内容,2022715日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增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地位、作用和重要意义的认识,推动全局思想建设。二是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学习活动,提升意识形态的重要性、规范性;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三是局党组计划9月份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及时分析研判干部职工思想动态、舆论舆情等意识形态领域的形势。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观念淡薄,未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明确了党组书记和分管领导承担意识形态工作第一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落实各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二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强充实了文化宣传队伍,全面推进林草宣传工作,5月份以来共上报信息34篇,被“大理日报”、“祥云时讯”等媒体采用24;健全林草系统社会舆情收集报送网络,确保对社会舆论地快速反应,有效应对。

3)针对“部分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不清楚、不掌握,对应知应会知识说不清道不明”的整改进展情况。

通过完善学习制度,强化干部职工“三会一课”“每周一学”等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意识形态知识应知应会内容及意识形态责任书内容学习,运用集中学习、交流研讨、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在平时工作中践行“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

6.关于“落实林草生态系统保护政治责任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履行部门工作职责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7月份在修改完善《祥云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送审稿)》的同时,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和项目,加强云南清华洞国家森林自然公园基础设施和监测体系建设,确保祥云县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管理体制逐步得到完善。二是按照202012月经大理州人民政府批准的《祥云水目山州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202029年)》,近期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拟在水目山自然保护区新建八大碗、万拱坝管护站和百长、蔡家山、四哑口管护点,实施水目山自然保护区宣教、科研监测及配套工程建设,计划投资1500万元,该项目已纳入祥云县2022年“四个一批”重点项目,建设期限为20232029年;自然保护区管护站、检查哨卡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于2022年年底前开工,其他建设内容待争取到上级资金后逐步组织实施。三是加强对乡镇案件查处等业务工作指导和培训,成立了技术组,分组挂钩各乡镇林草站,开展业务指导工作。年初以来,以林长办文件下发督办通知6份,督促乡镇林草站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

2)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不及时,部分工作推进滞后”的整改进展情况。

已按照《中国绿化基金会“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项目实施申报书》和《我为祥云植棵树 共建美丽幸福新祥云-祥云县2021年义务植树公益募捐项目实施方案》,于20226月中旬完成了2021年度义务植树任务,729日完成了项目验收工作。

3)针对“对清理林下可燃物工作重视不够,清理工作开展不经常、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制定了下发了《重点部位和主要入山道路两侧以及林缘林下可燃物清理方案》,在防火期对国有林区、水目山自然保护区主要入山道路两侧和林缘林下可燃物进行清理,并形成长效机制。二是按照属地管理要求,督促、指导各乡镇林草站开展好林下可燃物清理工作。

7.关于“落实上级关于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工作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森林督查及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工作推进缓慢”的整改进展情况。

加大了对各乡镇案件查处督促力度,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法依规完成图斑的整改销号,省、州下达祥云县疑似问题图斑 268个,面积 217.6636公顷,通过分割图斑,现地核实细斑数610个,面积 217.6636公顷。最终的核查成果为:全县涉嫌违法违规细斑数137个,面积48.9312公顷。截至目前已依法查处行政案件29个,查处林地面积12.6418公顷,处罚金额18.5556万元,恢复植被面积7.2337公顷;移送公安机关案件6起;不予立案6起,其他后续整改措施正在依法进行中。

2)针对“林地批后监管亟待加强,企业越界毁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非法占用林地问题突出”的整改进展情况。

成立了十个技术指导组,一对一为乡镇林草站查处案件提供技术服务,抓实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非法占用林地查处工作。祥云县尚红采矿非法占用林地查处情况:2019109日,祥云县人民法院以(2019)云2923刑初156号对法人吴品荣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进行了判决。20222月,禾甸镇林草站调查发现祥云县滇润有限责任公司(原祥云县尚红采石场)未批先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28.21亩,毁坏林木22.6立方米,涉嫌刑事犯罪,祥云县林业和草原局于2022222日将该涉嫌刑事犯罪线索移送祥云县公安局,祥云县公安局于2022224日进行立案侦查,现案件正在侦办中;祥云县玉龙石材加工厂非法占用林地查处情况:云南省祥云县人民法院于20191225日作出了判决:被告人杨家富(玉龙石材加工厂法定代表人)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罚金已缴纳)。支付异地植被恢复造林费人民币295646.2元。20226月初,刘厂镇林草站调查发现祥云强元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原祥云县玉龙石材加工厂)未批先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74.145亩,毁坏林木24.79立方米,祥云县林业和草原局于2022620日将该涉嫌刑事犯罪线索移送祥云县公安局,祥云县公安局于2022623日进行立案侦查,现案件正在侦办中;祥云县东强工贸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林地查处情况:因非法占用林地的面积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移交县公安局进行查处,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对以祥公(森)立字〔20218号文件对彭仕武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进行立案调查。目前,该案已向县人民法院起诉;祥云建云水泥厂违法占用林地查处情况:刘厂镇林草站于202155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罚金46655元,并责令恢复植被及林业生产条件,目前,该地块已按照要求进行了恢复植被的整改措施;祥云飞龙公司非法占用林地查处情况:该涉林违法行为已超出行政处罚的范围,林草局根据现地核实结果,将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进行查处,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遂以祥森公(清派)林罚决字〔2020〕第0046号、祥森公(清派)林罚决字〔2020〕第0045号分别对上述违法责任人作出罚金57990元和66060元的行政处罚,两个行政案件的整改将依法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大理同升工贸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林地查处情况:该涉林违法行为已超出行政处罚的范围,林草局根据现地核实结果,将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进行查处。森林警察大队经过侦查,查明该公司使用的土地已办理不动产权证,证书编号:云(2019)祥云县不动产权0000477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遂以该证符合规划设计,不予立案。

3)针对“主动执法意识不强,大量违法线索均由上级交办,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的整改进展情况。

省、州下达祥云县疑似问题图斑 268个,面积 217.6636公顷,通过分割图斑,现地核实细斑数610个,面积 217.6636公顷。最终的核查成果为:全县涉嫌违法违规细斑数137个,面积48.9312公顷。截至目前已依法查处行政案件29个,查处林地面积12.6418公顷,处罚金额18.5556万元,恢复植被面积7.2337公顷;移送公安机关案件6起;不予立案6起,其他后续整改措施正在依法进行中。

4)针对“执法不严,执法案件跟踪不力,督促违法行为人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对《林业行政处罚意见书》(祥林罚意字〔2019〕第03002号)和《林业行政处罚意见书》(祥林罚意字〔2019〕第03008号)植被恢复情况:两个行政案件处罚后,对相关责任人“责令限期补种7445株木”的处理意见,经执法机关检查,栽植树种为旱冬瓜,因补植补造后,天气干燥,降雨量少,再加上管理不善,成活率低,并在未成林的地块上,堆放货箱、建筑垃圾和煤渣等。现已再次督促违法责任人清理林地内杂物,并按要求进行补植补造,相关整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积极应对,破解行政案件整改难题,依法履职,在规定的整改时限内,违法责任人未完成恢复植被及补办使用林地手续的,依法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落实惠农政策有差距方面

1.关于“材料审核把关不严。文风不实,重要文件材料中有严重错漏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涉及相关材料作了逐一排查,整改了存在问题,并对反馈问题中提到的相关人员进行组织谈话。二是局党组严格规范党员撰写材料内容,各支部进一步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不合格的返工重写,确保了材料无抄袭、无严重错漏、走过场现象。

2.关于“涉农资金拨付不及时”的整改进展情况。

已将历年结余生态公益林、完善退耕还林,2015年、2018年退耕还林,2020年、2021年公益林个人部分等涉农资金以《祥云县林业和草原局下达历年结余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通知》(祥林发〔202146号)、《祥云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历年结余退耕还林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祥林发〔202147号)等下达至各乡镇,目前已下达资金4267.57万元,已全部完成了农户兑付工作。

3.关于“营造林项目监管缺失”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大对造林项目监管,督促造林主体和施工单位严格按项目《作业设计》施工;二是结合祥云干旱少雨、造林立地条件差等原因,积极与省州上级主管部门协调优化完善造林模式,减少“百日苗”造林,提高苗木规格,年内完成清华洞林场保障性苗圃建设,从明年起采用两年生苗木造林。

4.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用防灾减灾经费列支酒水费用”的整改进展情况。

已督促涉及经办人员于610日清退了列支酒水费用。

2)针对“接待经费支出审核把关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经核实,积新饭店三张发票为不同日期三次森林扑火值班人员盒饭。今后将严格经费、票据的审核把关,规范防火支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3)针对“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严格,未建立公务接待清单制度,部分接待支出未注明接待对象,且存在来函、工作方案中的来访人数少于接待报销审批单中的人数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执行《中共祥云县委办公室 祥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祥办发〔202137),认真填写审核《祥云县公务接待来电记录》、《祥云县公务接待审批表》、《祥云县公务接待费用报销单》,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今后将加大监督力度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4)针对“部分扑火防护装备未统一采购,补助到个人由个人自行购买”的整改进展情况。

进一步规范扑火防护装备的采购工作,在今后的森林防火工作中,要求各乡镇扑火队统一采购,统一报账。

5)针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严格,支出随意”的整改进展情况。

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用天保管护经费列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30万元,符合《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36)文件中森林资源管护的支出;20201225号凭证用县级预算新冠病毒工作经费2577.4元及县级预算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处置经费结余资金2097.60元,合计4675元,支出单位“七个专项行动”中要求安装的洗手盆,水龙头等公共设施维修费用,将不合规费用2097.60元进行调账处理。

5.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票据审核把关不严格,存在票据要素不齐全,部分大额支出无正式发票”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完善了2020年慰问退休老干部支出统计表经办人的签字及大米、香油发放花名册领取哨所的签字。二是预拨林下经济项目支出60万元,属经县审计局同意可以由两家企业单位用其支出单据复印件核销账务。三是下达东山乡护林员人身意外险多出的8人为生态护林员。

2)针对“现金管理混乱,未按照核算主体单独设置现金日记账”等的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现金管理,按主体单独设置现金日记账。

3)针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随意调账,且未附相关说明,未能真实反映经费支出情况”的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财经纪律,完善了调账相关说明。

4)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不善,贷款长期未追缴,导致单位资金长期被占用,且资金有流失风险”的整改进展情况。

成立了追款领导小组,202110月和20224月分两次追缴,2021年追回8.88万元本金,20224月追回3.32万元,剩余未追缴款项,欠款人已作出还款计划。此项工作属长期历史遗留问题,虽攻坚克难做了大量工作,至今还有未追回款项,整改未全部完成。

(5)针对“部分账证不符,凭证缺失”的整改进展情况。

   经核查,我局2020349号纸质凭证为做账时的初始凭证,未经审核的凭证。已立即将正确的49号、50号凭证打印出来装入凭证内,再次对其他凭证进行核查,今后杜绝此类错误发生。

6)针对“资金未按收支两条线进行列收列支,存在‘挂账’现象”的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进行列收列支,认真对“挂账”情况进行了整改。

(7)针对“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算”的整改进展情况。

祥云县森林防火指挥中心暨林权流转中心建设项目和祥云县楚大高速公路视廊整治乡村绿化投资项目我局每年都纳入预算并草拟请示报请县人民政府、县财政局。至今未下达预算,待有预算安排后消除挂账。此项未整改到位。

6.关于“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执行《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云工发〔201844号)文件要求,一是于526日巡察组反馈意见当天及时收回20206月违规用工会经费开展职工子女“六一”节慰问支出7400元,已全部退回,并按原资金渠道返回,存入工会账户。二是从20209月起至今杜绝以现金形式的慰问职工生日及节日,杜绝超范围发放工会福利。2020年“三八”节给1名非工会会员发放纪念品,该非工会会员为我局原临聘人员,现已经解聘不在我单位工作。在今后的活动中杜绝非会员享受工会福利。完善补充了202036号凭证的发放花名册。完善了2021年发放21份纪念品领取花名册。在今后的工会管理上严格执行好工会的政策法规,杜绝出现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及其他违规问题。

7.关于“防灭火物资管理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规范易燃易爆物资的储存管理,并531日将过期物资进行了集中报废处理。二是制定《森林防火防灭火物资管理规定》印发各乡镇林草站,且将管理规定及时上墙执行。

8.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及时与财政局联系将报废部分不能用的固定资产,逐步消化,提高资产管理效力。二是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新购入的办公设备要按要求及时入账,将无人机纳入了固定资产。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要求不严格方面

1.关于“机关党委作用发挥不明显”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机关党委加强对党建工作进行谋划和研究,强化了对党建工作的部署,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制定印发了《县林草局机关党委关于全面加强党建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二是健全机关党委组织机构,于2022623日进行了中共祥云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委员会换届选举,及时增补了委员。

2.关于“党务基础工作不扎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小组设置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支部立即按规定程序设置了党小组,局机关支部共设立4个党小组,林场支部共设立2个党小组。

2)针对“发展党员程序执行不严格,支委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未逐一发言,支部党员大会接收预备党员以举手表决代替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党员发展程序。近期由各党支部书记牵头,认真组织学习发展党员的五阶段25个步骤,严控程序关口,加强工作督促、压实责任。7月份按规定程序完成了3名同志预备党员转正等相关工作。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领导班子成员未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的整改进展情况。

强化思想认识,着力增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自觉性。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相关人员在民主生活会上作了自我批评。

2)针对“组织生活会不规范,未按要求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且存在相互批评辣味不足、部分材料缺失”的整改进展情况。

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组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问题导向,以党章为依据,以党规党纪为尺子,认真查找党员干部在政治上、思想上、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问题与错误的认识和判定既不夸大也不隐瞒,以对自己、对同志、对班子、对党高度负责的精神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

3)针对“谈心谈话开展不扎实、不深入,流于形式”的整改进展情况。

督促各党支部按时、按质、按程序召开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按照“四个必谈”、“六个谈透”要求开展谈心谈话,为求高质量召开组织生活会打好基础。

4.关于“履行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组对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宽松软,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不到位,职工违纪违法现象频发、多发”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层层传导压力,加强干部职工监管教育。局党组书记与各班子成员进行谈话,要求其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各班子成员与各股室负责人进行谈话,要求其履职尽责,强化担当;各股室负责人对其管辖的职工做好教育监督管理。二是于8月份将本单位近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再次进行通报,向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以案示警活动,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从中汲取教训。

2)针对“工作纪律要求不严格,请销假制度流于形式”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修改完善了《祥云县林业和草原局请销假制度》,并印发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抓好落实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各股室建立完善考勤制度,局办公室做好监督抽查,坚决遏制随意请假,迟到、早退等现象。二是不定期对全局干部职工上下班考勤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部门处理。

3)针对“天保护林员管理不到位,职工擅自脱岗现象突出”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天保护林员管理。由分管副局长到林场召开专题会议,责成林场对涉及天保护林员进行辞退,擅自脱岗的职工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写出检查,要求林场举一反三杜绝此类情况发生;二是县林草局不定期、随机开展实地抽查,深入各乡镇、村、站所进行检查,通过随机、随地抽查,了解护林员巡山管护在岗履职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特别是护林员脱岗、不履职等要及时责令进行整改,并做好跟踪检查,以确保全县林地管护质量和效果。三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求各乡镇切实加强对本辖区护林员管理。

5.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严不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工作流于形式”的整改进展情况。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开展了集体谈话,确保廉政谈话不流于形式。

2)针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有差距,班子成员对分管股室党风廉政工作安排未结合实际”的整改进展情况。

按照职责职能,分管领导定期与分管股室负责人结合各股室职能、职责开展好廉政谈话、做好党风廉政工作的安排部署。相关人员在民主生活会上作了自我批评。

3)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排查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再次在全局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对每个风险点都评定了风险等级,并制定了相应的防控措施。

6.关于“内控制度不健全”的整改进展情况。

完善内控制度。坚决废除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管理制度,修改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祥云县林业和草原局学习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

7.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选人用人不当,个别党务工作者政治素质与新时代新要求差距较大”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选人用人有关制度学习。局党组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内容,全面把握精神实质,熟悉掌握规定要求,结合单位现状,全面抓好落实;二是彻底清理整改。督促林场党支部替换了不适合党务工作人员,并根据巡察反馈事例,举一反三,杜绝任用不规范问题。

2)针对“人员混岗现象突出,人事管理工作混乱”的整改进展情况。

根据《中共祥云县委办公室 祥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祥云县林业和草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祥办发〔201915号)要求,现祥云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党建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生态保护修复股(运行统计股)、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地管理股,但这5个内设机构没有编制数。截止2022726日,局机关行政编制14人,实有人员22人,其中:公务员 13人,工勤人员3人,其他人员6人。22人中的工勤人员1人,其他人员6人,是天保办划入的,当时收了天保办的7个编制,但没有增加行政编,天保工作仍是我局的主要工作,7人不但从事天保工作,还承当统计、生态修复、绿化、退耕、审批等工作。县上成立的项目指挥部、各种工作专班又长期抽调我局20人。按照局机关现有人员情况,已不能完全满足各机构日常工作的开展。为了统筹完成好我局的所有工作,根据《祥云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国营祥云县清华洞林场机构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县编委〔201713号)要求,国营祥云县清华洞林场为祥云县林业和草原局下属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调剂祥云县清华洞国有林场11人到局机关开展工作。严格按县林草局“三定”方案根据工作需要调配使用,对涉及范围较广的重要工作,由局党组讨论后以集中办公的形式开展工作。

3)针对“执法队伍建设不到位,执法力量薄弱”的整改进展情况。

县林草局及时整合林政执法队伍,将审批股从森林资源管理股中分设,抽调人员充实森林资源管理股。利用案件审查会的方式组织林政执法培训2期,切实强化林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4)针对“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加强林业专业技术培训,继续执行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分组开展工作和指导乡镇工作制度,提高业务素质。于202288日至10日举办了一期林草实用技术综合培训,县林草局全体干部职工和乡镇林草站站长及相关技术人员参加了培训。

8.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之前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再次梳理,对2017年巡察反馈的5个、2020年巡察“回头看”反馈的8个未整改到位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其中“清华洞林场棚户区改造久拖不决、职工意见大”未完成整改,目前已将相关资料报告税务等部门。

(四)“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方面

1)针对“一把手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加强第一责任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职责,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认识,加强执纪问责力度。对职工会等会议的要求,形成会议纪要等书面材料,由办公室抓好执纪问责,对未按会议要求办理的人和事,切实加大问责力度。

2)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部分重要事项讨论不充分,末位表态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局党组坚持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充分论证,集体研究决定。二是切实落实“末位表态”制度。即在讨论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时,党组主要领导末位表态,事前不得表露主观意见,做到集体研究、民主决策。

(五)立行立改问题

关于“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外借贷款催缴不力”“两个确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林草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是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争取各方支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加强学习,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是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县委决策部署在林草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

三是立足实际,推动林草各项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推进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守住祥云的“绿水青山”,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为建设区域产业中心城市和全州产业经济集聚发展作出林草人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72-3121217;地址:祥城镇和谐大道北侧祥云县林业和草原局;电子邮箱:xyxlyj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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