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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祥云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祥云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1日
  • 来源:中共祥云县委政法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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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25日至2023年1月5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祥云县委政法委党支部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年2月7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委政法委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巡察整改的基本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2023年2月7日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和支委班子扩大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坚持把落实整改作为检验对党忠诚的“试金石”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认真履行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对整改问题全体班子成员及相关干部职工主动认领,全盘接受、照单全收,把巡察整改工作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主要领导带头要求绝不忽视问题、转移问题、淡化问题,绝不敷衍了事、消极应付,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确保思想认识到位、转变作风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2023年2月7日,召开支委班子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及整改任务分解,并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结合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政法委在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及各科股室意见后,于2月15日印发了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逐项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每项整改任务有人负责、有人落实。在集中整改期间,深入基层开展调研,锚定巡察整改目标推动职能范围内整改任务落到实处。支委班子广泛开展调研、征求意见、深入剖析,于3月6日召开了高标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带头抓好落实。

(三)强化督促跟进,提升整改成效。全面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研究整改工作,督导检查整改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4次,支委班子专题研究3次。坚决配合纪检组履行巡察整改监督职责,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组全方位监督,主动与纪检组对接沟通整改工作3次。各责任股室对所需整改事项紧盯不放,按照整改清单,逐项订立“时间表”,绘制“线路图”,把责任明确到人,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责任到位、监督到位、落实到位。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的问题。

(1)针对“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聚焦政治建设这个党的根本属性,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党员干部。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指示、要求以及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等列为机关领导班子会议、干部职工学习例会、支委会议第一议题,从大局上对全县政法工作谋篇布局,确保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政法机关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是规范会议记录本,专人专本分别记录领导班子会议、专题会议、例会集中学习会议等会议记录,加强机关业务人员培训,严格执行会议记录工作要求,客观、全面、真实反映会议过程和内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紧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健全完善了委机关学习培训制度、支部学习制度,在组织学习的同时适时组织开展主题讨论活动,由班子成员带头,干部职工围绕学习主题,结合政法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讨论交流,并提出贯彻落实措施,及时把学习转化为工作部署,不断提升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落实上级党委重点工作不认真”的问题。

(1)针对“开展‘两个革命’‘学做活动’不严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落实县委关于推进“两个革命”开展“学做活动”、“三干”行动决策部署,班子成员按照要求加强对挂钩联系企业的调研与走访,尽心尽力为企业解决困难,班子成员结合走访调研实际情况,认真填写“三服务”统计表。今年以来共走访企业2次,帮助解决问题1个。加强对政法系统各单位落实“三服务”责任的监督管理,按季度收集掌握政法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党史学习教育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建立常态化学习教育机制,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日常例会学习、三会一课内容,对党史学习教育相关档案资料进行完善。(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针对“研究落实重点工作重要事项会议情况不明”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理顺领导班子会议、书记办公会议议事范围,完善了会议程序。严格落实会议决策程序,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决定。(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落实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政治安全工作、维稳分析研判不认真,没有根据每个时段进行分析提出的防范措施”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研判机制,定期召开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会议,加强对各类影响社会稳定风险的分析研判和排查,依据每个时段不同的主题研判并提出可执行的防范措施。(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不同时间、不同主题的维稳会议纪要部分内容雷同”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强化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和管理,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强化情报信息分析研判、报送内容、形式的规范,杜绝千篇一律和不及时不精准的情况。分管领导加强对分管科股室报送材料的审核,对外报送分析研判报告、总结等材料由分管领导进行审核把关,重要材料根据实际情况由主要领导审核把关。目前,各类会议纪要、情报材料、分析研判报告、总结材料等材料已做到格式规范、主题突出、条理清晰。(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针对“对社会面邪教人员摸底排查工作落实未完成”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着力防范化解邪教和宗教风险,持续开展邪教人员摸底排查工作,全面巩固教育转化工作成效,形成常态化教育转化机制。二是全面推进落实2023年平安法治建设宣传暨“反邪教宣传警示教育年”各项措施任务,继续深挖彻查辖区内可能存在的邪教情况,不断厚积基层反邪教的土壤。(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关于“落实命案防控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对责任单位开展命案防控工作责任压实不够,督促指导不深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县委政法委切实加强对各乡镇、各成员单位指导和督查,层层压实命案防控责任。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综治维稳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建立挂包乡镇、村(社区)综治维稳工作指导员制度,采取“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包村(社区)”、“站(所)干部职工包村(居)民小组”和“公安干警进万村”的模式,切实压实基层综治维稳工作责任制,全县10个乡镇、139个村(社区)均已建立综治维稳工作指导员制度,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宣讲工作,目前,各挂包单位及人员已全部到村入户开展工作。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对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暨命案防控等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组建成立5个督查组,对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三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全面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二是深入落实省、州、县关于命案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完善命案防控工作机制,压实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全力遏制各类命案,尤其是“一案两命”等恶性案件发生。自2022年5月至今,我县未发生命案。(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对重点人员管控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加强对刑满释放、社区矫正对象、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等人员的日常监管。严格执行《祥云县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救治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对我县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有效遏制和预防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5.关于“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不细致”的问题。

(1)针对“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问题排查化解管控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机制和月报制度,对辖区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和研判,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重点人员、特殊人群,依托网格化服务管理,充分发挥基层综治中心的职能作用,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化解制度,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充分调动全县3075名网格长、网格员工作积极性,组织县、镇、村、组四级干部开展“拉网式”矛盾纠纷排查化解,2023年1-4月排查矛盾纠纷186次,受理各类矛盾纠纷338件、调解成功328件,调解成功率为97.04%。自2023年1月起,由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针对有较大风险隐患的非警务类矛盾纠纷进行梳理排查,及时发现并迅速化解处置涉及婚恋家庭、乡邻纠纷、民间借贷等类的矛盾纠纷,有效杜绝“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排查工作不够深入细致、管控化解措施不够及时有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加强对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政法部门的监督指导,压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县“医调委”“校调委”“交调委”等专业性调解组织和全县10个乡镇、139个行政村(社区)共149个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加大纠纷排查力度,拓宽社会矛盾化解渠道。(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6.关于“落实平安建设及市域社会治理主体责任工作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对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开展平安建设工作督促指导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县委政法委班子成员及政法各部门主要领导挂钩联系乡镇工作制度,常态化开展对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的专项重点工作督查,将督查情况列入部门月度绩效考核打分依据,强化“部门月度评价”结果运用。二是建立健全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重要内容,作为业绩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重要标准。(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不平衡”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全面压实平安建设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主体责任、属地责任,不断细化工作方案,按照试点创建验收指标,对标对表做好各项迎检工作,目前,我县已顺利配合州级完成省级对大理州的验收工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针对“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下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2022年度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结果进行分析研判,找准我县在宣传发动、落实责任、严格执法、为民服务、社会治安秩序维护等方面的差距,将“双提升”工作宣传纳入今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重要内容,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工作要求,认真谋划部署,开展宣传发动,确保“12340”和平安建设成效宣传深入人心,进一步扩展人民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全面压实政法各单位、县级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的包保责任和属地责任、强化宣传引导、分析研判、督导检查等机制,系统研究和解决社会治理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法治祥云、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对执法部门执法满意度不断提升。二是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加强政法队伍管理,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正风肃纪、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干警能力素质提升、政法干警激励等长效机制,以机制建设促进政法队伍长效常治,改进文风会风,促进作风转变,着力提升执法司法满意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7.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狠抓‘政治建警’主线不够明晰”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委机关领导班子和政法各部门党委(党组)、党支部将理想信念教育持之以恒的纳入到政治轮训、业务培训、“三会一课”等制度中,强化党员意识、坚定政法干警职业信仰、永葆忠诚本色。二是认真执行《祥云县政法系统政治轮训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以政治轮训为抓手,着力加强政法干警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政治理论、职业素养等方面教育,确保政法队伍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部分政法机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履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按计划对政法部门开展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着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不断把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引向纵深。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及各内设机构履职情况纳入督察重点内容,并压实整改责任。(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针对“对政法干警‘八小时’之外的监管教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切实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压紧压实政法单位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问题排查整治、廉政提醒谈话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纪律作风和警示教育,加强对政法干警“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建章立制强化落实,全面监督从严治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8.关于“案件办理按时办结率不高”的问题。

一是针对县公安局2022年度政治督察提出的“案件办理按时办结率不高”的问题,县公安局已制定整改措施,并取得阶段性成效。对在侦在办未破案件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县公安局明确了在侦在办未破案件的办案责任,要求各部门设定整改期限,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整改,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县公安局主要领导多次过问、指导在侦在办未破案件的办理工作,要求分管领导、部门领导亲自抓、再排查、加快办、依法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加强对政法各部门执法监督检查及案件评查,规范政法部门案件办理,切实提升执法司法满意度。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依法依规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工作月报制度,切实加强对政法各部门执法监督。(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9.关于“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责任压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国家政治安全的高度统筹安排,纳入政法综治维稳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人、第一责任人以及分管领导的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中,作为干部学习、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工作安排不具体”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结合年度县委宣传工作要点,认真制定部门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列出工作计划,压紧压实各科、股、室,各责任人工作职责。二是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切实发挥政法职能,把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纳入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会,定期梳理排查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班子专题研究、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结合省委第九巡视组专项检查祥云县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制定整改方案,抓实整改工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针对“工作落实不认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各责任股室认真总结并撰写分析研判报告,经分管领导审阅后报送。二是认真履行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结合政法职能职责,认真组织开展“扫黄打非”各项工作。三是聚焦政法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宣传报道,进一步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进一步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弘扬正能量。严格执行政法委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审核责任,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严格执行“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坚决杜绝错别字、错误表述、信息泄露等问题发生。明确专人定期检查本单位新媒体内容建设、日常运维情况,确保政务新媒体运行安全正常、信息更新及时准确。(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方面。

1.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不认真”的问题。

(1)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对材料审核把关不严”、“部分干部职工心得体会文章简单应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加强对中央、省、州、县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相关会议及文件的学习,结合年度重点工作,认真制定部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方案,列出工作计划,年度内按计划按步骤开展专题会议、廉政提醒谈话、廉政党课、警示教育等工作,确保年度党风廉政考核档案资料完备。4月14日,县委政法委组织召开祥云县政法系统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会议对政法系统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县委政法委书记与县级政法各部门班子成员及全体政法委员进行了廉政谈话,对政法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以案为鉴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存在突出问题整改工作。二是把开展警示教育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政治任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观看了系列片《问“剑”破局——“清廉云南”建设“固堤行动”进行时》,全县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以案为鉴,揽镜自照,深刻汲取违规违纪饮酒问题案例的惨痛教训,时刻警醒自己。在观看后,组织开展了“以案为鉴、正风肃纪”主题党日,结合全省正风肃纪警示大会和祥云县正风肃纪警示大会暨酒后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精神,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张振兴为全体党员干部讲授廉政专题党课。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了《严禁违规宴请饮酒参与赌博承诺书》和《家属助廉承诺书》,坚决杜绝违规宴请饮酒参与赌博,保持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干净净的政商关系,确保政法委机关持续纠“四风”、树新风。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在职工例会上及时传达典型案例通报,开展学习研讨,今年,共开展警示教育9次,开展研讨会2次。认真落实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把谈心谈话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保持时常,主要领导与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次,各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负责人开展谈话1次,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与个别干部职工开展约谈2次。三是加强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对党风廉政相关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年度述责述廉报告行文格式规范,干部职工撰写心得体会有体验、有启发、有觉悟。(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不认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认真按要求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全体干部职工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结合岗位职能认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全体干部职工准确查找廉政风险点46个,累计制定防范措施53条。(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执行财经纪律要求不严”的问题。

针对“重复报销差旅费”、“大额资金支出不规范”、“网格巡查员工资发放不规范”“报销材料填写不认真”“报销材料要素不齐”“无依据慰问挂钩村干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制度,严把差旅费报销审批关,及时清退重复报销的伙食补助费。巡察组反馈涉及3人重复报销差旅费840元,已于2023年2月8日缴存县纪委专户。二是健全完善单位财物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集中采购和自行采购流程及资金支付流程。三是进一步严格财务报销要求,规范财务报销附件,对报销附件不齐全、原始单据要素不全的一律退回。严格执行报销单据三级审核制度,财务人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审核把关。四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津补贴管理规定。(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落实公务接待要求不严”的问题。

针对“超标准(80元/人)接待”、“陪同人数超标”、“接待没有执行‘一次接待一餐’规定”、“接待要素不齐”、“接待时间与菜单时间不符”、“无依据安排就餐”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结合机关实际,健全完善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进一步细化公务接待范围、标准、审批、核销、结算等流程及规定。二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及标准,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州、县实施细则,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三是严格执行报销单据三级审核制度,财务人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审核把关。四是严格执行经费支出管理规定,杜绝无依据开支。(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关于“执行工会经费管理要求不严”的问题。

针对“工会经费使用程序不严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认真执行工会经费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工会经费使用程序,严格按照财务报销要求,规范原始凭证要素。(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执行民主决策机制和议事规则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发扬民主不充分”、“执行末位表态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讨论决策程序,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提交上会审议的“三重一大”事项,提前征求领导班子成员意见、充分论证,会上班子成员按照议事规则针对会议议题充分发表意见。二是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认真规范做好会议记录,完整记录会议讨论程序、过程、内容,确保会议记录真实完整。(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要求不严”的问题。

(1)针对“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工作不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按照模范机关创建标准及制定的实施方案开展创建工作,把模范机关创建与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融合,规范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开展党员公开承诺不严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执行党员公开承诺制度,根据年度党建工作责任制要求,明确公开承诺时间、事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针对“支委班子建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规范支委班子建设,根据支委班子人员调整变动,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并补选班子成员。(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针对“工作内容无记录”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进一步压实党务工作人员责任,及时查缺补漏,规范填写《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台账一本通》,做好年度计划表。(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5)针对“党支部活动开展不严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创新工作载体,丰富支部活动。工作载体上,顺应信息化发展趋势,通过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学习平台的宣传辐射作用,拓宽理论武装渠道。内容形式上,积极探索活跃机关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多采取报告座谈、参观培训、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一些生动活泼、党员乐于接受的教育形式,把开展党员喜闻乐见的党建活动作为活跃机关党建工作的基本载体,增强党建工作的生机活力。(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不严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学习,充分认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质量开展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会前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逐一整改落实。二是严格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审核把关,分管领导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由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各党员干部组织生活会材料由分管领导及政工科审核把关,对存在查找问题不深刻、整改措施不具体、格式不规范等问题要求各党员干部一律修改或重写。共召开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1次,召开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县委政法委党支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召开县委政法委党支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1次,以上生活会,对各班子成员及党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层层审核把关,修改次数人均达3次以上,对照检查深刻,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亮丑,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个别班子成员未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对受到谈话函询情况进行说明和剖析”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强化领导干部组织观念,进一步明确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要求,严格规范年度召开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格式,领导干部准确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关于“对巡视巡察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的问题。

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的问题整改不到位”、“民主生活会批评意见内容一致的问题整改不到位”、“落实财经纪律要求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工作要求上,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视和组织领导,适时组织“回头看”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成效。二是按照立行立改和按时限整改的原则,在深入整改巡察组反馈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加大制度建设完善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单位例会学习、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向全体干部职工印发新修订的《中共祥云县委政法委员会工作职责及制度汇编》,规范工作流程和管理,切实做到治理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用机制制度巩固问题整改成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情况方面。

关于“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未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把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实效性,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工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执行末位表态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把手”带头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讨论决策程序,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确保一把手按规则正确行使权利。(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专题研究部署政法委机关和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单位岗位风险排查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严格干部队伍管理。(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针对“履行第一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单位领导班子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明确班子成员职责。(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立行立改问题方面。

针对“无依据报销个人购买劳保用品费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县委政法委对报销劳保用品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经梳理涉及人员对所报销的费用720元进行了清退,于2022年11月21日将清退资金存入了政法委基本账户。二是对职工相关福利政策进行认真学习,特别是对财经纪律、津补贴、职工福利政策加强学习领会,并认真执行。对津贴补贴、福利实施情况再次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不存在新增津贴补贴、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扩大津贴补贴发放范围、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等情况。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政治引领,全面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对照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政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和州委、县委任务分工,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推进。切实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持续健全完善党管政法工作制度体系,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坚持刀刃向内,确保巡察整改取得良好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及时调整优化,有机衔接“当下改”和“长久立”。不断调整优化工作机制,坚持定期督促检查,对整改到位的,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存在差距的,抓紧补齐短板,持续跟踪问效;需持久用力长期推进的整改任务,细化阶段性措施扎实推进,推动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切实把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统筹起来,发挥标本兼治作用,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贯穿巡察整改始终,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和各类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促进巡察监督和其他监督的贯通协调。

(三)强化成果运用,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政法工作职责任务,发挥政法职能职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问题。按照“贯穿一条主线、履行政法三大职能、发挥政法四大作用、突出五项重点工作、打一场翻身仗”的“13451”工作思路,不断完善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增强治理效能,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以高水平政法工作服务保障祥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2-3121467,电子邮箱:xyzfwjb@163.com。

中共祥云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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