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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县旅游退(换)货监理中心成立运行

  • 祥云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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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云南“旅游购物30天内无理由退货”承诺,有效维护旅客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祥云旅游形象,2019年8月31日祥云县旅游购物退换货监理中心于正式挂牌成立运行,受祥云县旅游市场综合调度指挥中心监管。对祥云县旅游市场中涉及旅游购物行为的单位进行监督管理,以规范和完善祥云县旅游购物市场为目的的非营利性组织机构。

一,机构工作原则及常驻地

中心遵循“统一工作流程、统一退货标准、统一数据汇总”原则,开展具体工作。设祥云高铁站受理点(地址:祥云县祥城镇祥云站)。

二、退换货受理条件

1.自购买之日起三十日内;

2.未因人为原因造成商品物理及化学性质改变的;

3.出示购买商品销售发票或单据;

4.经买卖双方以图片等实物条件确认买卖关系的。

三、服务咨询电话:0872-312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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