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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暂停文旅企业经营活动的紧急通知

  • 祥云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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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文旅企业,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1号)》、《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暂停旅游企业经营活动的紧急通知》(云文旅明电〔2020〕2号)文件要求,云南省已启动重要公共突发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进一步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切断新型冠状病毒通过聚集性群体文化旅游活动的传播途径,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公众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20年1月25日18时起,暂停我县辖区内营业性演出、歌舞娱乐、游乐场所、游戏游艺、影视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以及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站)、公共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场所对外开放;暂停举办群众性文化活动;暂停我县辖区内旅游企业经营活动;暂停景区景点(含乡村旅游点、涉旅社会商品零售店)营业;暂停旅行社经营旅游业务(包括出境、边境旅游业务);暂停宾馆饭店(含民宿、客栈)举办商务、宴会、庆祝等聚集性活动。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根据职能职责,督促落实辖区内文化旅游企业贯彻执行,并做好暂停营业善后处置工作。

   祥云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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