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的实施意见》(第10号)要求,自即日起,全面恢复全县酒店宾馆民宿客栈等住宿业经营活动。现通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全县所有酒店宾馆民宿客栈等住宿业经营商家可自行恢复营业。
二、各经营主体要制定完善防疫应急措施,做到经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加强清洁与消毒,公用设施设备定期洗涤、消毒。
三、实名制,一人一证登记入住。
四、使用“云南抗疫情”微信小程序进行扫码登记,对每一名入住的旅客严格落实扫码登记。
五、《祥云县关于暂时关停酒店宾馆民宿客栈等住宿业的紧急通告》同时终止。
祥云县文化和旅游局
祥云县公安局
祥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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