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号
根据全县疫情防控态势,经研判,决定自2022年12月4日起,对祥云县部分风险区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18个
下庄镇老张营村2组、8组
祥城镇阳光城C区30幢2单元
祥城镇城南社区环城南路112号(杨某琼住所及相邻4户)
祥城镇禾荞村3组
禾甸镇检村6组、10组
祥城镇周家村2组
祥城镇清华洞总站家属区
祥城镇飞龙小区别墅区A76
祥城镇高牧村7组下显子9号(赵某妹、尹某波住所及相邻4户)
祥城镇世纪中心15幢1单元
祥城镇象鼻新村5组107号(张某平住所及相邻4户)
祥城镇于官村委会4组(马某能住所及相邻4户)
祥城镇龙溪公租房19幢3单元
祥城镇中右所村委会7组(毕某花住所及相邻4户)
祥城镇华严社区梨园村高铁安置小区(罗某芬住所)
祥城镇宏发街口全嘉福餐饮店
祥城镇飞龙别苑2幢
祥城镇财富中心6幢
二、区域防控措施
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护措施。请广大居民群众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务必做好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1米线社交距离,构筑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期间如有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请及时联系所在村(社区)。
以上措施自2022年12月4日14:00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祥云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2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