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严厉打击惩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会治安环境,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推进“平安祥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国家法律明令禁止赌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营利为目的,利用麻将、扑克牌、电子游戏机、“六合彩”、互联网平台、微信红包、手机APP等各种形式从事赌博活动,违者依法予以打击惩处。
二、以营利为目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或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或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以营利为目的,组织中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构成赌博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利用微信、手机APP组织赌博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赌注,属于开设赌场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宾馆、酒店、会所、茶楼、活动中心、棋牌室、台球室等娱乐服务场所经营者发现在场所内活动的人员有赌博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娱乐服务场所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赌博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和条件,不得为赌博违法犯罪人员通风报信;违者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场所、交通工具、通讯工具、赌博工具、经营管理、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费用结算等条件,或者为赌博场所、赌博人员充当保镖,为赌博放哨、通风报信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或开设赌场罪共犯论处。
六、赌博违法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依法予以收缴,有违法所得的依法予以追缴;赌博用具、违法所得以及赌博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通讯工具等,依法予以没收。
七、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八、对以下六类特定对象,公安机关予以重点打击:(一)职业化开设赌场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和团伙骨干成员;(二)在赌博场所暴力护赌、“宰客”敲诈的黑恶势力团伙组织领导者、积极参与者;(三)明知他人开设赌场,而为其提供场所、资金、工具等条件或者接送赌客、望风看场、收受赌注、兑换筹码、结算赌资等帮助的;(四)为赌博活动充当“保护伞”的人员;(五)以赌博为业,多次参赌聚赌的重点人员、前科人员;(六)参赌涉赌的党员、国家公职人员。
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查处赌博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检举他人违法犯罪行为的,或者出于他人胁迫、诱骗参与赌博活动的,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希望全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赌博活动的危害性、欺骗性,自觉抵制诱惑,并积极支持禁赌工作。发现有关涉赌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举报,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证人进行严格保密和保护,对威胁、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举报电话:
祥云县公安局:110;0872-3383166
祥云县公安局各派出所举报电话:
祥城派出所 0872-3121051
云南驿派出所0872-3385002
下庄派出所 0872-3360033
禾甸派出所 0872-3330060
沙龙派出所 0872-3310022
刘厂派出所 0872-3375169
米甸派出所 0872-3325063
普淜派出所 0872-3350135
鹿鸣派出所 0872-3389047
东山派出所 0872-3379045
信件举报地址:祥云县祥城镇祥姚路,祥云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收),邮编:0872-67210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祥云县公安局
2026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