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政任〔202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委、办、局,省州驻祥各单位(司行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兹决定:
张 英
免去祥云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黄 霆
任祥云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挂职时间1年)。
2023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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