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祥云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委、办、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祥云县司法局制定了《祥云县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中取消的部分证明事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祥云县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中取消的部分证明事项
祥云县司法局
2023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 件
祥云县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中取消的
部分证明事项
(共计3项)
序号 |
政务服务事项 |
证明事项 (材料名称) |
实施部门 |
调整方式 |
备注 |
||||
主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办理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行使层级 |
|||||
1 |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
公共服务 |
县 |
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取消 |
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通过网上数据核查实现,不需要申请人提供 |
2 |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
|
粮食企业收购资格新申办 |
行政许可 |
县 |
仓储设施设备、质量检验仪器、计量器、计算器具等证明材料 |
县发改局 |
取消 |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已改为备案,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
3 |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
|
粮食企业收购资格延续 |
行政许可 |
县 |
仓储设施设备、质量检验仪器、计量器、计算器具等证明材料 |
县发改局 |
取消 |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已改为备案,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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