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米甸集镇建设管理,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改变镇容镇貌脏、乱、差现象,树立良好的集镇窗口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米甸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米甸镇部分集镇道路实施禁止停车交通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禁停道路路段及时段
1.祥姚路:云祥石化米甸加油站至同福客栈路段,全天禁止机动车停放或临时停车。
2.德昌路(原集镇主街):第一段:塔山公园至一心堂路口段,全天禁止机动车停放或临时停车;第二段:一心堂路口段至四方街牌坊路口(原百货大楼)段,泊车位外全天禁止机动车停放或临时停车。
二、管制措施
在上述道路路段,除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垃圾清运车等特种车辆及运送生产生活物资车辆外,禁止其他社会车辆临时或长时间停放。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
四、法律责任
(一)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现场或非现场执法处罚。
(二)对拒绝、对抗和阻碍公安机关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2025年5月6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2024年4月28日
责任编辑:米甸镇人民政府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