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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祥云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 祥云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3日
  • 来源: 祥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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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4号)和《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大理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大政办发〔202336号),按照清单管理工作机制,县政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情况进行梳理汇总修订形成了《祥云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主要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一、新增2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大理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新增“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县教育体育局主管和实施)。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和《大理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新增“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县应急局主管和实施)。

二、取消2

根据《大理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取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县公安局主管和实施)。

三、修改名称1

根据《大理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修改“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县教育体育局主管和实施)。

四、修改实施机关7

1.“普通护照签发”修改实施机关为“县公安局(受国家移民局委托实施)”。

2.“出入境通行证签发”修改实施机关为“县公安局(受国家移民局委托实施)”。

3.“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签发”修改实施机关为“县公安局(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

4.“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修改实施机关为“县公安局(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

5.“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修改实施机关为“县人民政府(由县农业农村局承办)”。

6.“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建设、设置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以及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许可”修改实施机关为“县林草局”。

7.“进入自然保护区从事有关活动审批”修改实施机关为“县林草局”。

五、调整主管部门2

根据《大理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和祥云县机构改革情况,将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主管的“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等事项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调整至县发展改革局(县人防办)。

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大理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调整修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的内容。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祥云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过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工作。

此前我县行政许可事项与本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

附件:祥云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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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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