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4号)和《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大理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大政办发〔2023〕36号),按照清单管理工作机制,县政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情况进行梳理汇总,修订形成了《祥云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主要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一、新增2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大理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新增“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县教育体育局主管和实施)。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和《大理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新增“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县应急局主管和实施)。
二、取消2项
根据《大理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取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县公安局主管和实施)。
三、修改名称1项
根据《大理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修改“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县教育体育局主管和实施)。
四、修改实施机关7项
1.“普通护照签发”修改实施机关为“县公安局(受国家移民局委托实施)”。
2.“出入境通行证签发”修改实施机关为“县公安局(受国家移民局委托实施)”。
3.“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签发”修改实施机关为“县公安局(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
4.“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修改实施机关为“县公安局(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
5.“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修改实施机关为“县人民政府(由县农业农村局承办)”。
6.“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建设、设置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以及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许可”修改实施机关为“县林草局”。
7.“进入自然保护区从事有关活动审批”修改实施机关为“县林草局”。
五、调整主管部门2项
根据《大理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和祥云县机构改革情况,将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主管的“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等事项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调整至县发展改革局(县人防办)。
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大理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调整修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的内容。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祥云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过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工作。
此前我县行政许可事项与本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
2023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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