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
项目 名称 |
祥云县吉旦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养殖场一期建设项目 |
|
建设 地点 |
本项目位于云南省大理州祥云县云南驿镇果城村委会北屯村养殖园区内,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0°42'42.9119",北纬25°27'31.3863"。 |
|
区域 评估 情况 |
开发区名称:无 |
|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无 |
|
|
水土 保持 方案 公开 情况 |
公示网站:https://www.ynschbkj.com/portal/news/gonggaogongshi/138.html |
|
起止时间: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4日 |
|
|
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无 |
|
|
生产 建设 单位 |
名 称:祥云县吉旦畜牧养殖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923MACE8D4U16 |
|
|
地址:祥云县云南驿镇果城村委会北屯村养殖园区 电子信箱:983416741@qq.com |
|
|
法人代表:何力洋⠂ 联系电话:1831398xxxx |
|
|
授权经办人姓名:马志 ⠂ 联系电话:1592499xxxx 证件类型及号码:53032519940619xxxx |
|
|
生产 建设 单位 承诺 内容 |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4.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0873.80元。 5.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其他需承诺的事项:无。
法人代表(签字):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祥云县吉旦畜牧养殖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3日 |
|
审批 部门 许可 决定 |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本许可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 2025年8月14日 |
备注:1.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 ⠂ 2.本表“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本表一式3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审批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各执1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