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入推进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安办〔2021〕1号)、《大理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深入推进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大安办〔2021〕9号)文件要求,祥云县农业农村局对达到强制注销条件的拖拉机进行了公告注销,并告知机主到祥云县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办理注销手续。现对2023年8月、12月公告注销且未收回的19套拖拉机牌证公告作废。
请牌证被公告作废的拖拉机所有人立即对自己名下的拖拉机依法予以报废,及时将牌照、行驶证、登记证书交回祥云县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原祥云县农机监理站)。如有异议,请持有效证件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祥云县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核实(联系电话0872-3121474)。继续使用已公告作废牌证的,相关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罚,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拖拉机牌证持有人、使用者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附件:作废拖拉机牌证号码表
作废拖拉机牌证号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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