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县鹿鸣乡卫生院简介
一、辖区基本情况
鹿鸣乡位于祥云县东南部,距县城39公里,是两州(大理州、楚雄州)三县(祥云、弥渡、南华)的交界地,这里曾经是森林茂密、溪流遍布、鸟语花香、马鹿长鸣之地,古称鹿窝河。东北连下庄镇,东依普淜镇,东南与楚雄州南华县接壤,西南与弥渡县毗邻,西北接云南驿镇,距州政府93公里,距县城39公里。全乡辖7个村委会,截止2023年年末,全乡总户数3657户,其中农业户3563户,非农业户94户,总人口数13177人,下设一所卫生院,7个村卫生室。
二、卫生院基本情况
(一)历史及发展情况
鹿鸣卫生院始建于1965年,位于鹿鸣乡鹿鸣街10号,占地3亩,建筑面积2976平方米。编制床位11张,承担着本辖区内群众的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等医疗及预防保健工作,辐射周边部分乡镇,服务半径7公里,服务人口约2万人。2020年通过了一级甲等乡镇卫生院、2021年建成云南省预防接种规范单位、2021年建成基层慢病管理中心、2022年检查云南省老年友善机构、2023年中医馆通过了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馆的验收。
(二)基础设施
现医院拥有迈瑞数字化摄像系统(DR)(2020年采购)、迈瑞彩超(2020年采购)、B超、远程心电图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五分类血球分析仪、尿常规机、电解质、C反应蛋白、洗胃机、肺功能检测仪、心电监护仪、24h动态心电图、24h动态血压、除颤仪、输液泵、注射泵、救护车(2023年采购)等换药室相关设备。同时我院为祥云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分院,心电图和DR等可以远程诊断,远程会诊等,辖区居民不出乡就能享受县级专家的远程诊断和会诊。
(三)科室设置
1.临床科室有内儿科、外科、全科医疗科、中医科、中西药房、抢救室等。
2.医技科室有影像科(DR室、彩超、心电图室)、检验科等。
3.公共卫生科有防保科、妇幼科、卫生监督协管站等。预防接种门诊已达到省级二级规范接种门诊要求。
4.行政科室有院办、党办、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病案管理科、信息科、财务科、医保结算办公室等。
(四)人员配备
现有职工31人,其中编内14人,编外17人。全院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5人,其中中职7人,初职12人。主治医师3人(全科医师3人)、主管护师3人、执业医师2人(其中全科中医师1人)、助理医师2人、护师1人,检验师1人、检验士1人、护士6人、助理会计师1人、后勤服务2人、其它2人:离退休2人。其中有本科学历14人,专科学历7人,中专及以下学历9人。有7个一体化卫生室,12名乡村医生(中医助理医师2人、全科乡村助理医师3人)。
医院地址:祥云县鹿鸣乡鹿鸣街10号
医院办公室电话:0872-3389250
医院医务科电话:0872-3389250
医院24小时值班电话:15911215086
三、医院布局情况

人员标识:医院所有工作人员在门诊楼入口公示栏进行公示,专家挂牌门诊一楼进行公示。
标识导引:医院路标、地标、布局均在院区有明显标识牌进行标示引导。
四、机构服务内容
(一)诊疗服务
1.西医诊疗:祥云县紧密型医疗健康共同体建设按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构建“基层首诊、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形成与全民健康管理服务相适应的镇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我镇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在祥云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院的管理下,使鹿鸣分院管理制度不断得以加强,服务意识和能力提高,医院的院容院貌、医德医风明显好转、业务工作明显增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断提高。2023年就诊人次32680人,住院人次677人;2024年1-10月份年门就诊人次45635人,住院人次720人。门诊同比增长3.9%,住院同比增长0.6%,服务能力和诊疗人次都在逐年稳步上升。
2.中医诊疗:2023年中医科通过了基层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馆的验收,中医馆建成后,能开展针灸、推拿、拔罐、小针刀、颈腰椎牵引,主要治疗中医病种有腰痛、颈椎病、带状疱疹、肩周炎、中风后遗症、面瘫、骨关节炎、头痛、胃痛、咳嗽、感冒等中医特色疾病。2023年省级名老中医潘莉虹专家工作站挂牌我院,每月潘莉虹专家团队会定期到我院中医馆坐诊,同时给卫生院职工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以及实践技能指导,从多方面提升我院医务人员的服务能力和诊疗水平。
(二)硬件改善,医疗条件提升
1. 急诊:目前我院能开展区域内24小时急诊急救工作,能提供一些常见的急诊治疗,配有相应的急诊设备及药品;落实首诊负责制,完善抢救病人的登记、诊断、处理及转诊情况。
2. 门诊:能提供一些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断、治疗和相关的咨询指导及预防保健服务。
3. 医技、检验业务:我院开展彩色多普勒B超检查诊断、远程心电图检查、远程DR检查、三大常规、生化等业务,实行“危急值”报告制度。
4. 药品:全面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和“两票制”,严格执行进货验收制度,保证药品购进记录完整、真实;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完善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5. 改善就医环境,将留观输液区的四人位排椅更换为一人一座的输液座椅,并增配了饮水设备,提高了群众就医的舒适度。
6. 提供互联网远程诊疗服务:充分利用“远程诊疗、远程会诊”,辖区居民不出乡就能享受县级专家的远程诊断和会诊。
(三)审批服务
1.各类诊断证明盖章
2.慢性病、异地就医办理
3.转诊证明盖章、登记
4.咨询服务
(1)提供药物咨询
(2)提供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物价政策咨询
(3)健康咨询、导诊咨询、投诉咨询
5.导诊服务
(1)指引患者就诊
(2)提供就诊指导,专科介绍
(3)协助行动不便的患者就诊
(4)为行动不便的病人提供轮椅、担架、助行器等服务。
五、公共卫生工作
我院切实加强对农村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认真做好农村疾病预防控制与妇幼保健工作,满足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按新冠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我乡疫情防控工作,抓好重点传染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手足口病、埃博拉防控等)培训及防治工作。指导学校、卫生室做好传染病防控相关工作加强疫情监测,防止疫情发生及蔓延,做好应急值守。2024年1月至10月,我院传染病疫情自查10次,自检自查10次,肺结核219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0例,HIV 0例,监测登记乙肝14例,水痘1例,共234例。无聚集性疫情及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加强计划免疫工作管理、实施计划免疫接种工作及冷链运转制度,确保疫苗效价,加强医务人员学习培训,坚持持证上岗,确保疫苗注射一人一针一管。 今年1月份至10月份全乡建卡建册55人,建证率、系统录入率均达100%。全乡共接种免疫规划疫苗631针次,非免疫规划疫苗411针次,非免疫疫苗接种工作开展较好。在9月份进行了入学查验学校数10所,应查验人数246人,实查验人数246人,查验率100.00%,持接种证人数246人,补证0人,接种证持证率为100.00%,漏种人数为28人,完成补种21人,补种率为75%;按照国家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对辖区0-6岁儿童提供健康管理服务,按照国家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对辖区0-6岁儿童提供健康管理服务;按照国家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进行孕产妇全程追踪随访与管理,2024年我乡无孕产妇死亡、五岁以下儿童死亡0人,做好妇幼健康计划各项工作。我院共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12129份,建档率114.23%。卫生监督1-11月份巡查总户数94次,每季度定期巡查,巡查中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追踪复核问题。11月份起开展辖区内学校饮用水管理巡查工作。
六、服务流程及须知
(一)住院患者入院流程

七、医保、价格收费等服务信息
1.为全面推进居民基本医疗制度建设,切实加强乡村紧密型医疗健康共同体的建设,深化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将医保相关工作纳入科学、规范、系统、有序的管理轨道。在镇党委、政府及县卫生健康局的领导下,以及县医疗保障局的指导下,居民基本医疗成效显著。在县医疗保障局的领导下,乡医保管理办公室对7个卫生室的业务工作进行认真的指导和督促。每月都对各定点机构进行检查督导,不定期的抽查定点机构的处方,并深入农户核实就诊患者身份及报销情况,确保资金安全,确保广大农民真正收益。
2.进一步完善我院紧密型医疗健康共同体管理工作,规范进药渠道,节约采购成本,降低药品价格,让利于患者,全乡卫生室执行优先使用基药、统一实施基药网上采购并实施零差率,确保群众的用药质量和安全,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加强管理,严格执行省物价部门规定的药品价格和医保用药目录,不开人情处方、大处方,合理降低就诊患者的医疗费用,及时为参合患者减免报帐医疗费用,使参保患者得到方便、快捷、优质的诊疗服务。严禁工作人员态度生硬、粗暴。对人民群众对其有意见的工作人员及时进行职业道德教育。
3.我院执行云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服务价格,并根据政策性价格调整,实行动态调整收费。对于政策性价格调整,通过在收费室门口公示栏纸质版进行公示。对于诊疗项目、药品及耗材,通过纸质版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定期更新。医院以住院费用明细清单、门诊明细清单、发票、结算清单(医保结算)的形式对所有诊疗项目、药品及耗材进行公示,价格和编码为最新适时更新。
八、行风与投诉
(一)医务人员廉洁从业承诺
1.坚持救死扶伤,以人为本,至诚至爱,求精求新,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护士条例》和医院的各项医德医风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诊疗常规开展诊疗工作。
3.不以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开具处方院外购药。
4.不以不正当利益为目的,违规转诊转院病人。
5.不以不正当利益为目的,违规使用高值耗材。
6.恪守《医务人员医德规范》,不暗示、索要和收受患者馈赠的“红包”、购物卡、代金券、宴请及各种馈赠。
7.不接受任何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和代理人员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8.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不售假、劣药品,不准收取开药、检查、开单提成,根据患者病情规范用药,合理检查,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
9.不为自己及亲友“搭车开药”或“搭车检查”;不私自在外开展有偿治疗活动。
10.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不推诿、刁难病人;充分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耐心解答患者及家属提出的问题。
11.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不向患者出具假证明、假诊断书,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12.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不私收费、不乱收费。
13.在各项医疗活动中实行规范服务,杜绝出现有损医德医风的其他行为。
如有违背以,上承诺的行为,甘愿接受党纪政纪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
(二)医务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
1.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
2.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
3.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
4.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
5.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
6.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
7.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
8.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
9.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
(三)咨询及投诉方式
1.咨询方式
(1) 现场咨询:预检分诊处、导诊台
(2) 电话咨询:门诊部3389250
挂号室:3389250
总值班:15911215086
行政办公室:0872-3389250
医务科:0872-3389250
2.投诉方式
(1) 来信:祥云县鹿鸣乡鹿鸣街10号鹿鸣乡卫生院 医患办公室
邮编:672103
来电:3389250(医患办) 15911215086(总值班)
传真:3359280
来访:祥云县鹿鸣乡卫生院医患办公室(行政办公楼三楼)
(4)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
祥云县鹿鸣乡卫生院投诉接待流程图

投诉电话:0872-3389250
九、便民服务
1.开设午间门诊、夜间门急诊及无假日门诊;
2.开设中医特色专科门诊;
3.基层名老中医潘莉虹专家定期坐诊;
4.开设药物咨询门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