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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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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简介

一、医院基本情况

祥云县妇幼保健站成立于1956年,1973年重建,1997年2月更名为祥云县妇幼保健院。2016年4月与祥云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整合重组为祥云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保留祥云县妇幼保健院牌子),是一所集保健、医疗、科研、教学、妇幼健康业务指导于一体的二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

2020年8月完成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现址占地40亩,建筑面积20770平方米,核定床位170张。截至2024年末,医院职工总数324人,其中编内100人(高级技术职称41人,中级技术职称35人),编外224人。设置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全科医学科、中医科、口腔科、婚前医学检查中心、母子一体化保健中心、超声科、检验科、放射科等科室建有州级重点专科1个(产科),省级特色专科1个(孕前保健)。现拥有实时四维彩超、二维彩超、黑白超DRX光机、乳腺钼靶X光机、红外线乳腺诊断仪、数码电子阴道镜、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五分类血球分析仪、婴儿暖箱数台、母胎中央监护仪、宫腔镜、腹腔镜、麻醉机、口腔及眼科设备等。

1995年创建“爱婴医院”,1997年争创为一级甲等保健院,2017年10月核定为二级保健机构。2020年9月通过二级甲等保健院现场评审2021年8月3日,省卫健委公布祥云县妇计中心晋升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目前全力创建三级妇幼保健院。20222023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全省130家二级妇幼保健院中连续两年荣获第一。此后医院持续推进质量与安全管理,致力于妇幼特色专科建设和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在云南省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和全国公立医院移动互联网满意度调查中,医院连续多年保持较高水平,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步增长。

祥云县妇计中心始终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秉承“母婴安全、儿童优先”宗旨,坚守“业精德厚、行稳致远”院训,构建并完善四大部分级管理体系,竭诚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长足发展,在保障全县妇女儿童身体健康,促进祥云县卫生事业发展中做出了积极贡献。医院建立专家工作站4个、医学中心分诊部1个,同时充分利用专家工作站、专家联盟等合作平台,突破学科发展瓶颈。与昆明市妇幼保健院和上海市浦东新区妇幼保健院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成效明显。通过真情合作,使我院在内涵管理、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技术水平、服务能力等方面得到快速提升,有效带动了全县医疗卫生事业的进步和发展,惠及祥云及周边县市的妇女儿童帮助我中心全面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促进了祥云县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多年来,在做好基层保健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好院内临床业务,并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国家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省级巾帼文明示范岗省级妇幼健康计划先进单位、省级工人先锋号、省级文明单位、大理州先进职工之家、大理州妇幼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大理州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大理州三八红旗集体、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等荣誉

医院地址:祥云县祥城镇八里路中段西侧

医院办公室电话:0872-3062908

医院24小时值班电话:191432545313128558

    二、环境导引

  












































人员标识:医院所有工作人员在各科室设置公示栏进行公示,专家在医院门诊大厅、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标识导引:医院路标、地标、布局均在院区有明显标识牌进行标示引导。

   三、诊疗服务

  (一)服务内容

1.医疗诊疗服务

1.1医院开设产科、孕产保健科、儿科、新生儿科、儿童保健科、儿童康复科、妇科、妇女保健科、计生科、婚检中心、中医科、口腔科、手术麻醉科、全科医学科(急诊科)、临床心理科、母子一体化保健中心16个临床科室;设有药剂科(兼药房)、检验科(兼病理科、输血科)、放射影像科、超声医学科4个医技科室,为广大患者提供具有妇幼特色的临床保健诊疗服务。

1.2提供微信咨询诊疗服务:充分利用微信在线咨询,减少不必要的医院往返,通过微信公众号预约、查询检验检查结果,避免长时间排队等待,实现线上线下诊疗服务全覆盖。

2.审批服务

2.1各类诊断证明盖章

2.2慢性病、特殊病、异地就医办理

2.3转诊证明盖章、登记

3.咨询服务

3.1提供药物咨询

3.2提供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物价政策咨询

3.3健康咨询、导诊咨询、投诉咨询、综合咨询

4.导诊服务

4.1指引患者就诊

4.2提供就诊指导,专家、专科介绍

4.3协助行动不便的患者就诊、暖心陪诊

5.便民服务

5.1提供便民服务箱、热水服务

5.2打印各类检验检查报告

5.3设立母婴室

5.4为行动不便的病人提供轮椅、担架、助行器等服务

(二)重点学科

1.大理州“十四五”州级临床重点专科:产科

2.省级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孕前保健专科

(三)医疗技术准入

我院已审批备案的省级限制类医疗技术有两项:妇科内镜诊疗技术(宫腔镜)三、四级,妇科内镜诊疗技术(腹腔镜)三、四级。相应科室人员均已通过技术培训,考取《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培训合格证》、《内镜诊疗技术培训合格证》,并按要求在院内规范开展相应技术。

(四)服务流程及须知

(五)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1.互认范围

祥云县域内检查结果互认项目涵盖6项医学影像检查项目(DRCT、彩超检查)、33项医学检验项目(生化类、血液类、免疫类等),大理州新增16个检验项目。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标志统一为“HR”,如:祥云县HR

2.互认项目

2.1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共33项):临床生化检验项目16项、临床血液检验项目10项、临床免疫检验项目7项,7天内这些项目结果予以互认。

2.2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共6项):原则上15日内互认。

1)常规X线检查项目:四肢长骨、关节(肩关节、肘关节、膝关节)X线检查。

2X线造影检查项目:静脉肾盂造影。

3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项目CT: (非外伤)头颅CT平扫及头颅CT增强。

4)磁共振扫描项目(MRI):头颅MRI平扫。

6B(彩)超检查:前列腺超声、甲状腺超声。

2.3大理州医疗机构新增的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共16项):临床生化检验项目9项、临床血液检验项目4项、临床免疫检验项目3项,7天内这些项目结果予以互认。

3.不列入互认范围的情况

3.1因病情变化,检查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

3.2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演变过程中变化较快的;

3.3检查检验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

3.4患者处于急诊、急救等紧急状态下的;

3.5涉及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的;

3.6其他情形确需复查的(包括患者或其亲属有异议要求再次检查的)。

四、医保、价格收费等服务信息

(一)医保、价格收费等服务信息

1.我院收费执行云南省大理州医疗服务价格汇总表(2024版),并根据医保政策文件调整价格,实行动态调整收费。

2.对于新增医疗服务(自主定价)项目,在项目实施前,在医院门诊的电子大屏上进行价格公示,公示时间7天,无异议后开始执行。

3.对于政策性价格调整,通过电子大屏、医保宣传栏纸质版进行公示。

4.对于诊疗项目、药品及耗材,通过电子大屏进行滚动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滚动公示采取每季度更新一次。

5.门诊病人就诊后,提供电子发票和费用明细;住院病人出院时,提供电子发票、费用明细清单、云南省医疗保障医保结算单。

五、健康宣教

(一)医院设置公共健康教育宣传栏4块,健康教育科每月定期更换健康教育内容,每年共12期。各科室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共12块,相关科室每季度更换一期;设置健康宣教处方、二维码扫码进行电子健康宣教。

(二)以健康科普信息及科普视频等方式在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科普宣教。2024年度,通过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健康科普知识113期,涵盖妇产、儿保、慢病防治、中医药养生、健康素养等多个类别知识,深受百姓欢迎。通过视频号累计发布各类健康科普视频33期,其中《国家三孩政策好 科学生育不能少》和《再生育妇女科学生育指导手册》两个科普视频,点击量均过万。通过科普传播妇幼健康知识,增强了大家的自我保健意识,有助于疾病的预防,促进了家庭和谐与社会发展。

七、行风与投诉

(一)医务人员廉洁从业承诺

1.坚持救死扶伤,以人为本,至诚至爱,求精求新,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护士条例》和医院的各项医德医风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诊疗常规开展诊疗工作。

3.不以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开具处方院外购药。

4.不以不正当利益为目的,违规转诊转院病人。

5.不以不正当利益为目的,违规使用高值耗材。

6.恪守《医务人员医德规范》,不暗示、索要和收受患者馈赠的“红包”、购物卡、代金券、宴请及各种馈赠。

7.不接受任何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和代理人员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8.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不售假、劣药品,不准收取开药、检查、开单提成,根据患者病情规范用药,合理检查,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

9.不为自己及亲友“搭车开药”或“搭车检查”;不私自在外开展有偿治疗活动。

10.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不推诿、刁难病人;充分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耐心解答患者及家属提出的问题。

11.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不向患者出具假证明、假诊断书,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12.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不私收费、不乱收费。

13.在各项医疗活动中实行规范服务,杜绝出现有损医德医风的其他行为。如有违背以,上承诺的行为,甘愿接受党纪政纪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

(二)医务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

1.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

2.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

3.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

4.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

5.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

6.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

7.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

8.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

9.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

(三)咨询及投诉方式

1.咨询方式

  1.1现场咨询:预检分诊处、导诊台

1.2电话咨询:门诊部:3062715

分诊台:3062842

行政办公室:08723062908

医务部:08723062867

2.投诉方式

2.1来信:祥云县八里路西侧妇幼保健院  投诉办公室

邮编:672100

2.2来电:3062870(投诉办)  19143254531(总值班)

传真:3062908

2.3来访:祥云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投诉办

(住院部7楼)

  2.4  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










































八、便民服务

1.开设午间门诊、夜间门诊及无假日门诊;

2.开设中医特色门诊;

3.实行多种预约挂号:微信预约挂号、电话预约挂号、现场预约挂号等;

4.推行就诊提醒、诊间结算、移动支付、检验结果查询、信息推送服务;

5.医技检查执行上午8点上班及7×24小时工作制;

6.开展“十个一”护理服务;

7.开展门诊“一站式”服务;

8.推行“1次挂号,3日回诊有效”制度;

9.实行入、出院、医保结算“一站式”服务;

10.开展日间手术;

11.开展门诊多学科诊疗预约服务;

12.在四楼儿保科设置母婴室;

13.医院无障碍设施健全,设置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通道等;

14.窗口采取弹性排班,在患者集中的时段增加窗口,减少患者排队等候时间;

15.食堂设立营养窗口,对有营养配餐需求的患者进行配餐服务;

16.设立投诉办,在各病区、门诊大厅设置意见箱、意见码,公示投诉部门、投诉地点、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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