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祥云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对<祥云县人民政府关于祥云县2018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要求,县人民政府对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大部分问题已由被审计单位于审计结束后向县人大报告期间整改完毕。全县涉及整改项目43项,审计年度内共编制提交《审计重要情况反映》3期、《审计专报》4期、《审计整改通知书》8份、《审计移送处理书》1份,被审计单位出台整改文件及规章制度3项,收缴县财政1602.11万元,收缴省级国库19.78万元,补缴税款27.31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141.11万元,促进资金拨付1.3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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