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单位(盖章):祥云县发改局 填报日期:2020年7月30日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设立依据 |
索要部门 |
开具部门 |
证明用途(办理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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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收购粮款的资金筹措能力证明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7〕38) |
粮食行政主管部门 |
能够证明购粮款资金的单位、银行等 |
粮食企业收购资格认定 |
电话:31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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