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政告字〔202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滇西(祥云)国际物流港(北港)生产资料物流园一期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一)位置范围:该项目涉及祥城镇周家村委会、新邑村委会、高牧村委会、禾荞村委会、罗家村委会。
(二)征收面积:该项目用地总规模34.6667公顷。
(三)用途:市政基础设施用地。
三、开展现状调查安排
县人民政府定于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3月15日,由滇西(祥云)国际物流港(北港)生产资料物流园一期项目建设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通告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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