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古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永平县中医药产业发展扶持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中药材是中医药事业传承和发展的物质基础,随着中药材产业的迅速发展,中药材的需求急剧增加,带动了我州中药材产业的快速发展。中药材产业是云南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八大重点产业之一,也是大理州重点发展的十大高原特色农业之一,是全州打造“绿色食品牌”的六大重点产业之一。
全州12县市中,永平等8个县被云南省人民政府授予“云药之乡”称号。2019年全州完成中药材种植基地58.32万亩,产量13.57万吨,农业产值43.84亿元,加工产值46.45亿元,综合产值90.27亿元。而永平县有发展中药材的独特气候,是大理州中药材产业发展的重点县之一,2019年全县种植中药材29328亩,产量1978吨,农业产值36920万元,加工产值14578万元,综合产值51498万元。全县中药材种植加工企业12户,专业合作社48个,具有发展中药材产业的良好基础。按照“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思路,落实“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占市场、建平台、解难题”六大措施,省州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助推产业发展。
一是制定出台《培育绿色食品产业龙头企业鼓励投资办法》,明确对中药材等9大产业的企业,新增资产性投资1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按10%给予一次性奖补。
二是制订《关于创建“一县一业”示范县加快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指导意见》和申报指南,聚焦中药材等8个优势产业,兼顾其他特色优势产业,在云南全省择优创建20个“一县一业”示范县,省财政每县每年安排创建补助资金3000万元,连续补助3年。2019年永平县核桃列入全省“一县一业”示范县,省财政已下达永平县补助资金3000万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6〕20号)和《大理州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方案》(大办通〔2016〕44号)文件精神,财政涉农资金从2016年开始实行统筹整合,分配给贫困县的涉农整合资金,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管理,并且资金一律采取“切块下达”的方式,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由县级根据脱贫攻坚需要自行决定项目。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56号)精神,我省构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通过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下放涉农项目审批权限,赋予各地综合施策和统筹资金的自主权。年内大理州也将出台《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赋予县市更多使用涉农资金的自主性和灵活性。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根据各县产业发展情况,建议各县用好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并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等支持,对中药材种植企业、合作社等进行扶持。进一步精准谋划、筛选、包装和储备中药材招商项目,精准招商,着力引进行业领军企业,借助国内外大企业比较完整的产业链,从品牌、技术、管理、市场等方面加快推进中药材产业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关注,希望继续对我局工作给予支持。
大理州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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