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政告字〔202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为加快推进滇西能源建材物流产业园煤炭储备项目建设,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滇西能源建材物流产业园煤炭储备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一)位置范围:涉及祥城镇罗家村民委员会第一村民小组。
(二)征收面积:用地总规模28.8427公顷。
(三)用途:物流仓储用地。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县人民政府定于2021年3月17日—2021年3月30日由祥云县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坚决不予补偿。
特此通告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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