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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启动祥云建云水泥有限公司年产2×500万吨骨料生产线项目土地征收的通告

  • 祥云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25日
  • 来源: 祥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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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政告字〔2021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祥云建云水泥有限公司年产2×500万吨骨料生产线项目用地需求,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祥云建云水泥有限公司年产2×500万吨骨料生产线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一)位置范围:该项目涉及刘厂镇大波那社区第六、七、十村民小组,刘厂镇刘厂村第十六、十七村民小组。

(二)征收面积:该项目用地总规模约17.5797公顷。

(三)用途:工业用地。

三、开展现状调查安排

2021630日至2021730日,由祥云建云水泥有限公司年产2×500万吨骨料生产线项目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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