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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启动祥云县食品加工产业园项目土地征收的通告

  • 祥云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8日
  • 来源: 祥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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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政告字〔2021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祥云县食品加工产业园项目用地需求,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启动祥云县食品加工产业园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一)位置范围:该项目涉及禾甸镇茨芭村第一、二、五、六村民小组、禾甸镇上赤村第八村民小组。

(二)征收面积:用地总规模约28.5005公顷。(以实际征收为准)

(三)用途:工业用地。

三、开展现状调查安排

20218272021915禾甸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

202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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