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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 祥云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3日
  • 来源: 祥云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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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健全祥云县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对工作效率,经人民政府同意,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8月20日印发了修订后《祥云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政办发〔2021〕20号),2006714政府办公印发的《祥云县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废止。

一、修订背景

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机构改革后,原涉及地质灾害应急的24级部门中新成立1委办局(应急),新增加8个委办局(园区)(县政府办公室、州生态环境局祥云分局、县地震局、县市场监管局、财富工业园区、县物流园区、县消防救援大队、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另有9委办局名称发生变化,大部分委办局职能进行了调整,特别是体系日常预防和应急救援职能的明确。祥云县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构建的应急体系需根据机构调整而调整。

二、与2006版《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的差异

一是在“总则”增加了“编制依据”和“突发地质灾害等级”。

二是“突发地质灾害等级”有调整。等级划分依据,06版按可能或者已经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程度划分,21版按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划分;等级均为四个,但有区别,06版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个等级,21版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等级,同时定义的顺序也用区别,06版由高到低,21版由低到高;对应四个等级定义明显有区别在于“受威胁需转移人数有较大降低门槛上限”,由低到高四个对应等级需转移人数对比,分别由原来的100以下调整到50人以、500人以调整到200人以下、1000以下调整到500人以下、1000人以上调整到500人以上,进一步彰显国家“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执政理念。

三是预案目录有调整。目录由原来的十大项调整为六大项,按照社会发展和国家工作管理职能的新模式、新要求,进一步缩减和合并工作职能事项,彰显我县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步伐紧跟国家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的部署和要求。

四是按照新的政府部门组成及职能重新构祥云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体系。更新了祥云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各成员单位的职能重新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中的职责。

三、《祥云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编制目的。进一步提高祥云县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能力,高效有序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避免或最大限度减轻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地质灾害定义。主要指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我县受特殊地质和地面条件影响,崩塌、滑坡、泥石流是最为常见的三种地质灾害类型。同时受降雨、地震、工程建设均可能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发生。

(三)突发地质灾害分级。根据突发地质灾害的险情及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一次为一般地质灾害(Ⅳ级)、较大地质灾害(Ⅲ级)、重大地质灾害(Ⅱ级)和特别重大地质灾害(I级)。

(四)组织体系。祥云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组织体系由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机构下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简称指挥部”)、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简称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

(五)地质灾害预警。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分为四个等级,由弱到强依次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分别表示气象因素致地质灾害发生有一定风险、风险较高、高、很高,分别对应地质灾害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预警信息发布后,县自然资源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应急、公安、武装部、交通运输、水务住建、气象等有关单位要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准备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县政府办公室等有关部门要加强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六)、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对于先期处置文件有效控制事态发展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根据地质灾害等级,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从底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和I级四个等级。发生或初判发生特别重大、特别重大地质灾害时县指挥部应立即启动级响应,组织相关单位和专项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并将情况速报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请上级部门启动Ⅱ级、I级应急响应,配合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发生或初判发生较大地质灾害时,经县指挥部分析研判启动级响应,同时县指挥部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和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生或初判发生一般地质灾害时,事发地乡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分析研判启动级响应,必要时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处置工作。

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七)应急处置。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时事发地村(社区)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尽量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人民政府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启动后,有关县级部门、单位,事发乡镇要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上下联动,突出重点、确保稳定”的原则,依据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协调联动,积极主动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应对工作。

本预案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政策文件:《祥云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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