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决定就祥云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时间:2020年11月3日14:30
听证会地点:祥云县自然资源局五楼大会议室
二、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会主持人:杨 东
(二)听证代表
王宇明:云南正圣律师事务所
李加龙:县土地储备中心
安平顺:县财政局
李群焕:财富工业园区管委会
虞卫东:县住建局
刘学军:县林草局
芮鸿琴:县农业农村局
刘文华:县交通局
陈 蛟:县物流园区
周智梅:县统计局
陈 娟:县人社局
穆光银:县发展改革局
王全蛟:祥城镇人民政府
赵碧明:沙龙镇人民政府
宋学杰:云南驿镇人民政府
白 松:下庄镇人民政府
王寿光:刘厂镇人民政府
彭一原:普淜镇人民政府
李春明:米甸镇人民政府
张兆松:鹿鸣乡人民政府
王贵席:东山乡人民政府
(三)决策发言人:任军文
(四)技术单位陈述人
云南同元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赵 欣
(五)听证记录员:徐永军
(六)听证监察人
县司法局:卞东华
(七)旁听人员
县自然资源局祥城分局:罗词
县自然资源局云南驿分局:杨金
县自然资源局米甸所:赵磊军
三、其他事项
(一)报到时间:2021年11月3日14:00。
(二)报到地点:祥云县自然资源局五楼大会议室。
(三)请听证会参会人员做好准备,携带本人身份证、听证材料,按时参会(请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并遵守听证会的纪律。
(四)听证会欢迎新闻媒体参加。
特此公告。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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