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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祥云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 祥云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9日
  • 来源: 祥云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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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决定就祥云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时间2020年11314:30

听证会地点:祥云县自然资源局五楼大会议室

二、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会主持人:杨  东

(二)听证代表

王宇明:云南正圣律师事务所

李加龙:县土地储备中心

安平顺:县财政局

李群焕:财富工业园区管委会

虞卫东:县住建局

刘学军:县林草局

芮鸿琴:县农业农村局

刘文华:县交通局

  蛟:县物流园区

周智梅:县统计局

娟:县人社局

穆光银:县发展改革局

王全蛟:祥城镇人民政府

赵碧明:沙龙镇人民政府

宋学杰:云南驿镇人民政府

松:下庄镇人民政府

王寿光:刘厂镇人民政府

彭一原:普淜镇人民政府

李春明:米甸镇人民政府

张兆松:鹿鸣乡人民政府

王贵席:东山乡人民政府

(三)决策发言人:任军文

(四)技术单位陈述人

云南同元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五)听证记录员:徐永军

(六)听证监察人

县司法局:卞东华

(七)旁听人员

县自然资源局祥城分局:罗

县自然资源局云南驿分局:杨

县自然资源局米甸所:赵磊军

三、其他事项

(一)报到时间:202111314:00

(二)报到地点:祥云县自然资源局五楼大会议室。

(三)请听证会参会人员做好准备,携带本人身份证、听证材料,按时参会(请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并遵守听证会的纪律

(四)听证会欢迎新闻媒体参加。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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