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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祥云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初步成果》听证会报告的公告(第 3 号)

  • 祥云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7日
  • 来源: 祥云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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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祥云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初步成果》的听证报告已经形成,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若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与祥云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和权益股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高岭    3131677

附件:《祥云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初步成果》听证会的听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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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祥云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初步成果》听证会的听证报告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制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1〕370号)的要求和《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2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祥云县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10月22日举行《祥云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初步成果》听证会(以下简称“听证会”),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准备情况

(一)发布听证会第1号公告

2021年930日,在祥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祥云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祥云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初步成果〉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代表的名额及其产生方式、听证时间、听证地点等相关内容。

(二)确定听证会参会人员

2021年1029日,确定了听证会参会人员,包括:1名听证主持人,1名决策发言人、1名技术单位陈述人和1名听证监察人;核实确定了听证代表21名。其中,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工作有关或者关注该项工作的公民16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各1名,专业技术人员2人;指定了2名工作人员作为听证记录人。

(三)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

2021年1029日,在发布第1号公告的网站发布了《祥云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祥云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初步成果〉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举行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名单等事项,并将《成果(听证稿)》等材料送达听证代表。

二、听证会举行情况

2021年11月3日(星期三)下午14:30—17:00,听证会在祥云县自然资源局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会由祥云县自然资源局杨副局长主持,由祥云县自然资源局任军文局长担任决策发言人,由云南同元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赵欣作为技术单位陈述人,祥云县司法局卞东华同志作为听证监察人到会。

听证代表到会情况:云南正圣律师事务所王宇明、县土地储备中心李加龙、县财政局杨濞、财富工业园区管委会李群焕、县住建局虞卫东、县林草局刘学军、县农业农村局芮鸿琴、县交通局刘文华、县物流园区陈蛟、县统计局周智梅、县人社局陈娟、县发展改革局穆光银、祥城镇人民政府王全蛟、沙龙镇人民政府赵碧明、云南驿镇人民政府宋学杰、下庄镇人民政府白松、刘厂镇人民政府王寿光、普淜镇人民政府彭一原、米甸镇人民政府李春明、鹿鸣乡人民政府张兆松、东山乡人民政府王贵席(21人)

经核实,到会21名(符合规定人数),旁听人员3人。

听证会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听证主持人介绍参会人员情况和宣布听证事项、听证会纪律;

(二)作业编制单位就《成果》作汇报说明;

(三)听证代表对听证稿进行提问和发表意见,决策发言人就听证代表的提问作解释答复;

(四)听证代表作最后陈述;

(五)主持人作听证会总结;

(六)听证监察人发表监察意见;

(七)听证代表、听证主持人、听证记录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核实听证会笔录并签名确认。

三、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参加听证会的21名听证代表认真审阅了初步成果,并逐一进行了发言,普遍认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制定有利于以后征地工作的开展,经梳理汇总,意见建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一)关于补偿标准方面:

1、部分代表提出青苗补偿标准偏下限,请作业单位核对原始资料,酌情作出调整。

2、青苗套种情况在祥云县较常见,由于作物价值差异按青苗补偿标准表备注1,其中有作物套种的只能按其中一种作物标准补偿提法不合理。建议作业单位提出合理解决方案。

3、林果木补偿标准关于龄组的说明采用种植年限,实际工作中操作可行性差,建议按干径或地径来表述。

4、现实当中会出现种植密度超过正常标准的情况,对于超过标准种植密度或当地常见种植密度的部分如何补偿,建议作业单位在备注部分提出解决方案。

5、林果木补偿标准所涉及树种较少,不足已覆盖祥云县常见树种,建议补充制定完善。

6、建筑物补偿标准中钢混结构与框架结构合并表述是否合理,建议分开表述。

7、部分乡镇的特色具有较高经济价值作物(如中药材)应纳入补偿标准单独测算。

(二)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方面,部分代表提出与祥云县征地区片的划分,区片价的制定不合理,建议做出调整;

四、听证代表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县自然资源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听证代表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逐条说明如下;

(一)部分代表提出青苗补偿标准偏下限,请作业单位核对原始资料,酌情做出调整。本条同意采纳,建议技术单位认真核对,作出修改。

(二)青苗套种情况在祥云县较常见,由于作物价值差异按青苗补偿标准表备注1,其中有作物套种的只能按其中一种作物标准补偿提法不合理,建议作业单位提出合理解决方案,本条同意采纳。

(三)林果木补偿标准关于龄组的说明采用种植年限,实际工作中操作可行性差,建议按干径或地径来表述。本条同意采纳,建议技术单位与本县林草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沟通,按专业意见进行修改。

(四)现实当中会出现种植密度超过正常标准的情况,对于超过标准种植密度或当地常见种植密度的部分如何补偿,建议作业单位在备注部分提出解决方案,本条同意采纳。

(五)林果木补偿标准所涉及树种较少,不足已覆盖祥云县常见树种,建议补充制定完善。本条同意采纳,编制单位应尽快补充编制。

(六)建筑物补偿标准中钢混结构与框架结构合并表述是否合理,建议分开表述,本条同意采纳。

(七)部分代表提出乡镇的特色作物(如中药材)应纳入补偿标准,单独测算;本条不予采纳,原因如下:本次制定的补偿标准,是全县范围内适用的标准,非某一乡镇制定的补偿标准,在项目的设置上应具有通用性,具体特有的或经济价值较高的作物由于市场价格波动较大,适宜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评估确定补偿价值。根据省厅精神本次评估的价格可以作为保护价、基准价来使用。具体到某个征地项目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单独的补偿标准。只要不低于本标准即可。

(八)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方面,部分代表提出与祥云县征地区片的划分,区片价的制定不合理,建议作出调整;这与本次听证内容不属于同一项目,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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