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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县殡葬执法监察大队职责职能

  • 祥云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1日
  • 来源: 祥云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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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祥云县殡葬执法监察大队(加挂祥云县殡葬管理所牌子)是县民政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股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于20176月经祥云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县编委〔201727号》批准成立,其主要职能是: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和《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规定,按照县人民政府要求,依法开展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

2.负责监督管理本县辖区内殡葬活动,检查督促落实殡葬改革措施,依法查处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行为。

3.宣传贯彻国家关于殡葬改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对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解释工作。

4.负责本县辖区内殡仪馆、公墓、墓地、骨灰存(安)放处(室、堂)等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监督、检查。

5.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旧的丧葬陋习,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6.制定殡葬改革的规划和措施,负责对丧葬服务单位进行规划、审批。

7.负责网络舆情监控、引导和处置工作。

8.规范管理全县丧葬用品市场,会同有关部门整治城区治丧秩序。

9.指导配合乡镇做好殡葬执法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编制情况

根据县编办关于调整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批复(祥编办201759)文件,我单位编制调整为5名(管理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1名,事业工勤3名),目前在职在编人员10人(专业技术人员1人、事业工勤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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