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于2022年2月10日召开了2022年第1次会议,审查了“大理州祥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配套项目”等9个项目,现将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祥云县下庄润丰商业中心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
审查决议:
(一)鉴于项目已取得东侧相邻地块土地权属单位及租用单位的书面同意意见,原则同意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
(二)项目须进一步优化与外围交通组织关系,尤其是北侧出入口与集镇道路应采取物理隔离措施,避免出现交通隐患,并将优化后的规划设计方案提交县交警大队征求书面意见。
(三)须完善配建非机动车停车场所、新能源机动车充电设施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
(四)明确开工、竣工时间。
(五)项目须按有关规定办理规划、环保、消防、绿化、人防等审查审批手续。
二、工业项目配建停车位指标
审查内容:明确配建停车位指标
审查决议:
(一)鉴于工业项目的特殊性,在祥云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未编制完成前,同意财富工业园区范围内的工业项目配建停车位指标按《大理州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0.5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执行,同时需满足项目停车需求。下步经开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完成后,按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二)祥云财富工业园区管委会要根据相关规定及园区内工业项目实际需求,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明确对应地块停车位配建指标。
三、大理州祥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配套项目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
审查决议:
(一)原则同意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
(二)按海绵城市要求建设项目基础设施。
(三)明确开工、竣工时间。
(四)项目须按有关规定办理规划、环保、消防、绿化、人防、水保、安监等审查审批手续。
四、年产12万吨饲料生产项目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
审查决议:
(一)原则同意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
(二)按海绵城市要求建设项目基础设施。
(三)明确开工、竣工时间。
(四)项目须按有关规定办理规划、环保、消防、绿化、人防、水保、安监等审查审批手续。
五、云南皓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
审查决议:
(一)原则同意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
(二)按海绵城市要求建设项目基础设施。
(三)明确开工、竣工时间。
(四)项目须按有关规定办理规划、环保、消防、绿化、人防、水保、安监等审查审批手续。
六、祥云县米甸供销合作社加油站改扩建项目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方案
审查决议:
(一)鉴于项目为进一步排除安全隐患,完善功能实施的改扩建项目,在获得南侧四邻关系同意和交通部门同意退让祥姚路的书面意见的前提下,原则同意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二)须完善配建新能源机动车充电设施。
(三)项目须按有关规定办理规划、环保、消防、绿化、人防、安监等审查审批手续。
七、祥云霖锐物流建设项目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方案
审查决议:
(一)在取得项目西侧、北侧相邻地块权属单位书面同意意见的前提下,原则同意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二)项目规划设计方案须明确功能分区和各栋建筑使用功能。
(三)综合办公楼退让用地红线距离须满足《大理州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
(四)临祥临路建筑风貌须满足《祥云大道片区综合整治项目》要求。
(五)项目须按规定编制《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并按程序报县交警大队审查。
(六)项目建设单位要尽快取得项目东侧与祥临路间地块产权,并对该地块进行高品质绿化建设。
(七)项目须按有关规定办理规划、环保、消防、绿化、人防、安监等审查审批手续。
八、大理祥云清华古洞旅游城项目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方案调整
审查决议:
(一)根据国家、省、州相关要求,不同意将30层酒店及3层办公用房调整为住宅楼,项目须按照2016年6月规划审批内容和2019年第3次县规委会审查通过的功能布局和单体建筑功能进行建设,在项目功能布局和单体建筑功能不改变的前提下,可对建筑方案进行优化。
(二)项目须尽快修改规划设计方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规划、环保、消防、人防、绿化等审查审批手续。
九、祥云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老城组团B单元、城南组团B单元(局部)
审查内容:控制性详细规划
审查决议:
原则同意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程序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公示时间:2022年3月14日—2022年3月20日
地址:祥云县祥城镇祥姚路北侧祥云县自然资源局4楼(国土空间和城乡规划股)
联系电话:0872-3129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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