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人才〔2022〕3号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省州驻祥各单位:
《祥云县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工作方案》已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祥云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11日
祥云县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工作方案
为贯彻《祥云县集聚优秀人才服务区域产业中心城市建设的十条措施》要求,确保高层次人才各项服务保障措施落地见效,制定本方案。
一、服务范围
本方案所指的高层次人才为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骨干人才。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年初收集审核、发布急需紧缺人才目录,10月向社会发布高层次人才申报通知,组织专家组进行认定,报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下发认定文件,并为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统一定制“彩云优才”卡,作为享受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措施身份标识。
二、服务措施
(一)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创业一次性奖励
1.申报条件
符合祥云县发展新定位,新引进的硅产业、新材料、物流、先进制造等方面的产业科技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其创新成果在县内产业化成效明显的,投产后第一个完整年度营业收入达10亿元以上。
2.服务标准
(1)经认定的属于国际先进的奖励最高100万元,属于国内领先的奖励最高50万元,属于国内先进的奖励最高30万元。
(2)国内外一流团队和顶尖人才领衔的重大项目形成成果转化,带动作用明显的,由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通过“一事一议”给予最高100万元的项目支持。
3.兑现方式
实行一年一申报审批,人才团队或企业提出申请,由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配合,组建专家组评估后,一次性发放奖励资金。
4.承办单位
祥云县发展改革局(联络员:朱建方,联系方式:13388721466)
(二)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
1.申报条件
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县内注册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且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并在县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在科研成果转化或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需与县内注册企事业单位签订合作合同,并累计在祥云工作满12个月。
2.服务标准
(1)刚性引进的,顶尖人才奖励经费60万元,领军人才奖励30万元,高端人才奖励10万元;柔性引进的,顶尖人才奖励经费20万元,领军人才奖励10万元,高端人才奖励3万元。
(2)引进5年内有突出贡献的,通过“一事一议”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奖励。
3.兑现方式
高层次人才提出申请,申报审批通过后,刚性引进的从次年开始,连续三年按1:1:1的比例兑现,柔性引进的一次性申报兑现。
4.承办单位
祥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络员:赵晓娟,联系方式:15125297872)
(三)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
1.申报条件
新引进县内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且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并在县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满1年以上。
2.服务标准
每年给予顶尖人才生活补贴5万元,领军人才生活补贴4万元,高端人才生活补贴2万元,骨干人才生活补贴1万元。
3.兑现方式
实行一年一申报审批,高层次人才提出申请,申报审批通过后,从次年开始每年年底一次性兑现当年生活补贴,补贴时间3年。
4.承办单位
祥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络员:赵晓娟,联系方式:15125297872)
(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
1.申报条件
新引进到县内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或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2.服务标准
(1)按照个人意愿提供公租房、保租房,免收房租。
(2)自行租房的,顶尖人才每月补贴2000元,领军人才每月补贴1500元,高端人才每月补贴1000元,骨干人才每月补贴800元。刚性引进的,以实际租房时间核发,发放时间3年。柔性引进的,按实际在祥工作时间核发。
(3)有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顶尖人才给予120平方米商品住房一套或50万元购房补贴,领军人才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高端人才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骨干人才给予10万购房补贴。购房总价低于可享受的购房补贴标准的,按购房合同金额发放购房补贴。本项只适用于新引进县内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签订5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在县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满1年以上,合同期内在县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高层次人才。
3.兑现方式
高层次人才提出申请,申报审批通过后,租住公租房及配置商品房的,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筹安排;申请租房补贴的,审批通过后,次年年底集中发放;购买住房的,从申报审批次年开始,5年内平均兑现。办理不动产登记时,登记机关应在《不动产权证》上注明“高层次人才住房”。其不动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4.承办单位
祥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络员:普利军,联系方式:13577245945)
(五)高层次人才个税奖补
1.申报条件
新引进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达5亿元以上,企业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年薪30万元以上的,且企业在祥云县注册满1年以上,在祥云正常缴纳税收1年以上,不存在偷税、漏税等税收违法行为,企业所缴纳税收增速实现正增长。
2.服务标准
(1)在祥云县缴纳个人所得税,按其上年度所缴纳个人所得税县级留存部分的50%给予奖补,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补期限为3年。
(2)每个企业个税奖补不超过10人,奖补总量不超过企业当年所缴纳县级留存税收的10%。
(3)带动作用突出的新兴产业、重点产业,可以采取“一事一议”研究确定奖补标准、人数、期限和总量。
3.兑现方式。实行一年一申报审批,人才或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申报审批通过后,次年年底一次性发放当年奖补资金。
4.承办单位
祥云县财政局(联络员:李梅,联系方式:15912288655)
(六)高层次人才户籍管理
1.申报条件
在祥云城镇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就业地,或有拟居住地、就业地。
2.服务措施
(1)根据高层次人才本人意愿,自主选择登记为家庭户口、单位集体户口或社区集体(家庭)户口,也可先落户后择业,在社区集体户口登记常住户口。
(2)高层次人才可同时申请家属随迁,其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含配偶父母)、子女、(外)祖父母、配偶(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均可申请随迁落户。
3.兑现方式
高层次人才提出申请,申报审批通过后及时办理,如需本人到场的,可提前预约时间。
4.承办单位
祥云县公安局(联络员:李瑞美,联系方式:18087203500)
(七)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服务
1.申报条件
高层次人才子女达到受教育年龄。
2.服务措施
(1)适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按照个人意愿,优先就近安排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公办幼儿园报名就读,或县内任意民办幼儿园就读。
(2)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按照个人意愿,优先就近安排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3)适龄子女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依据当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定,在符合招生政策前提下,县内普通公办高中按考生意愿优先录取。办理转学的,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安排到我县普通高中就读。普通高中毕业生依据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参加高考。
3.兑现方式
高层次人才提出申请,申报审批通过后及时办理。
4.承办单位
祥云县教育体育局(联络员:唐文娜,联系方式:13577233636)
(八)高层次人才休假疗养服务
1.申报条件
在县内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2.服务措施
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每年可享受0.5万元疗休养补助,高端人才、骨干人才每年可享受0.3万元疗休养补助。
3.兑现方式
(1)参加集体疗休养的,由县总工会统筹安排,名额不得转让他人,经批准后可以携带家属,家属费用自理,无需申报。
(2)自行疗休养的,需提前向县总工会报备,事后持相关单据报销。
4.承办单位
祥云县总工会(联络员:郭唏宇,联系方式:13887289098)
(九)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
1.服务措施
(1)开设就医“绿色通道”。高层次人才持“彩云优才卡”在县内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就医,可享受需求对接、预约挂号、优先就诊服务,配备就医引导员,住院治疗的优先保障病房及床位。
(2)建立家庭保健医生库,根据健康需求为顶尖人才、领军人才配备家庭保健医生。
(3)每年为高层次人才安排一次健康体检,费用上限为1000元(由人才专项经费支出),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4)健康服务管理。开设中医药健康咨询服务热线,每年提供一次免费健康评估、中医四诊仪体质辨识、中医养生保健知识普及,组织教授养生保健操八段锦、太极拳等。
2.承办单位
祥云县卫生健康局(联络员:张海燕,联系方式:13987270679)
祥云县人民医院(联络员:杨娟娟,联系方式:13108561792)
祥云县中医医院(联络员:赵敏,联系方式:13308724459)
中医药健康咨询服务热线:0872—3121966
祥云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联络员:李晓娟,联系方式:13987237238)
(十)高层次人才旅游服务
1.服务措施
高层次人才到县内A级景区观光旅游,持相应证件和“彩云优才卡”可携同5人享受免收门票优惠。
2.承办单位
祥云县文化和旅游局(联络员:王琴,联系方式:18987260366)
水目山景区(联络员:杨林红,联系方式:13404968088)
云南驿景区(联络员:刘树云,联系方式:13312743448)
(十一)高层次人才交通出行
1.服务措施
高层次人才在县内客运站、高铁站出行时,携直系亲属,或其他直接陪同人员(1名),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当日当次火车票,享受绿色服务通道,提供便捷服务。
2.承办单位
祥云县交通运输局(联络员:廖建波,联系方式:18687239935)
清红路客运站(联络员:王兆良,联系方式:13508827329)
城乡客运站(联络员:罗宗银,联系方式:13608722233)
祥云站(联络员:刘长青,联系方式:13578452122)
云南驿站(联络员:秦国祥,联系方式:13658728485)
三、申报审批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提交申报所需相关材料到用人单位。申请人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单位审核。用人单位对人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核验,签署核验意见,提交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签署审核意见。
(三)“一站式”受理。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汇总,分类向服务事项主管部门派件。需本人现场办理事项的,由服务事项行业部门提前约定时间,按程序一次性办理。
(四)分类办理。服务事项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审批,明确享受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的人才名单及对应措施(需其他部门审核的,由服务事项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对接),审批结果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研究审定。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编制预算。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涉及资金兑现的由行业主管部门向县财政局编制资金预算。
(七)兑付。高层次人才持卡享受对应服务措施,涉及资金兑现的,下一年度预算资金下达后,由行业主管部门将服务保障落实到位,相关补贴拨付到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资金兑付单位兑付资金须按照税法相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四、工作要求
(一)工作机制。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工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在县人才服务中心(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负责高层次人才申请事项的协调和衔接,及时将办理进程反馈用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政策咨询、业务办理、信息资讯等服务。各有关职能部门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共同打造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相关职能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服务事项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责任分工。各职能部门明确人才服务专员,根据服务项目制定发布申请指南,明确办理相关事宜,做好配套服务,收集反馈工作问题和意见建议。县委组织部负责牵头认定人才类别、人才建档、县领导联系人才等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做好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奖励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协助县财政局做好个税奖补标准认定工作。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负责协助发展改革局做好技术层次认定工作。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负责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经费、特殊生活待遇、职称评审、劳动(聘用)合同认定、缴纳社会保险情况核查等相关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住房保障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县自然资源局协助做好不动产登记“高层次人才住房”标记和期限内产权交易监督,以及房屋信息核查相关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做好个税奖补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县投资促进局协助做好奖补人数、标准、期限和总量认定工作。县委编办负责做好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管理使用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县国资委负责做好县属国有企业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工作的组织实施。县公安局负责做好户籍管理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做好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就学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做好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县总工会负责做好休假疗养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做好旅行服务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出行服务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县税务局负责做好企业营业收入认定、人才所得税缴纳情况核查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企业属地认定工作。
(三)退出机制。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提供虚假申报材料骗取高层次人才资格和奖励补助资金的,取消享受有关政策待遇,应全额退回奖励经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高层次人才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取消人才称号,停止享受相关政策待遇,已享受的引进奖励经费、商品房配置或购房补贴,应全额退回。高层次人才在祥云服务期间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恶劣影响的,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停止享受政策待遇。高层次人才合同期满调离祥云的,用人单位需及时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终止享受有关政策待遇。
附件:相关申报申请表
中共祥云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11日
附件1:
祥云县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创业申请表(样表)
( 年度)
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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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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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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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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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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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成果申 报奖励类型及相关简要说明 |
国际先进 ¨ |
国内领先 ¨ |
国内先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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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项目申报奖励简要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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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承诺: 1.此申请表中本单位所提供信息内容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均完整、真实有效。 2.本单位明白,若存在提供虚报申请资料情况,将被取消申请资格及收回已发放的奖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单位法人(签字): 申请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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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核查意见(公章):
情况属实,建议一次性奖励 万元,请相关部门核查认定。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县税务局核查意见(公章): 经核查, (申报单位) 年度营业收入为 亿元。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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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展改革局审批意见 |
经专家组评估,县发展改革局党组会议研究, (单位)申报创新创业奖励属实,属于 (技术层次)等级,同意给予 万元一次性奖励。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意见 |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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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表一式四份
2.相关申报材料附后:(1)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创新成果专利证书复印件或同等效力相关材料;(3)创新成果或重大项目情况说明单行材料;(4)申报单位银行账户信息(复印件)
附件2
祥云县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经费申请表(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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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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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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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小一寸 彩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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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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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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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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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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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人才 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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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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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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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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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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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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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现单位聘用(劳动)合同起止时间 |
起: 年 月 日 止: 年 月 日 |
合同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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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在本单位参保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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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贴类别及补贴金额 |
刚性 引进 |
□A类60万元 □B类30万元 □C类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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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 引进 |
□A类20万元 □B类10万元 □C类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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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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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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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承诺: 1.此申请表中本人所提供的信息内容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均完整、真实有效。 2.本人明白,若存在虚报申请资料情况,将被取消申请资格及交回已发放的补贴金额,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将已享受奖励经费全额退回。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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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初审意见(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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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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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意见(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县税务局核查意见(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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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意见(公章):
经 年 月 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研究审定, 同志符合 类人才享受祥云县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条件,核准人才引进奖励金额 万元,(分年度、一次性)兑现。分别于 年、 年、 年兑现。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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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意见(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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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表一式四份;
2.相关申报材料附后:(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2)申请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3)申请人收款账号存折或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面和银行卡正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
附件3
祥云县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申请表(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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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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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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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小一寸 彩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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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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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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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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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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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人才 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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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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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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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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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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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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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现单位聘用(劳动)合同起止时间 |
起: 年 月 日 止: 年 月 日 |
合同年限 |
|
首次在本单位参保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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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生活补助及金额 |
□A类 5万元 □B类 4万元 □C类 2万元 □D类 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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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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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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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承诺: 1.此申请表中本人所提供的信息内容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均完整、真实有效。 2.本人明白,若存在提供虚报申请资料情况,将被取消申请资格及交回已发放的补贴金额,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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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初审意见(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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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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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意见(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县税务局核查意见(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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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意见(公章):
经 年 月 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会议研究审定, 同志符合 类人才享受祥云县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条件,核准生活补助金额: 元,分别于 年、 年、 年兑现。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意见(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1.此表一式四份;
2.相关申报材料附后:(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2)申请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3)申请人收款账号存折或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面和银行卡正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
附件4
祥云县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申请表(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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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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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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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小一寸 彩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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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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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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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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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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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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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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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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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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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现单位聘用(劳动)合同起止时间 |
起: 年 月 日 止: 年 月 日 |
聘用(劳动)合同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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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在本单位参保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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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 方式 |
□刚性 □柔性 |
人才 类别 |
□A类 (顶尖人才) □B类(领军人才)□C类(高端人才) □D类(骨干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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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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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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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形式 |
□房屋配置 |
□公租房、保租房 有无特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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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平方米商品住房(仅限A类) 有无特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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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补贴 |
租房地址及房号:
租房时间:
月补贴金额: □A类2000元 □B类1500元 □C类1000元 □D类 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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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补贴 |
房屋地址及房号:
购买时间:
补贴金额(元): □A类 50万元 □B类30万元 □C类 20万元 □D类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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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承诺: 1.此申请表中本人所提供的信息内容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均完整、真实有效。 2.本人明白,若存在虚报申请资料情况,将被取消申请资格,取消享受政策待遇,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将已享受房屋配置和购房补贴全额退回。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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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初审意见(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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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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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核查意见(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查意见(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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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意见(公章): 经 年 月 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会议研究审定, 同志符合 类人才享受祥云县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条件,采取 方式进行保障。核准补贴(租房、购房)金额: 元,分别于 年、 年、 年、 年、 年、 年兑现。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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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意见(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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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表一式四份;
2.相关申报材料附后:(1)申请人、配偶身份证复印件;(2)申请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3)申请人收款账号存折或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面和银行卡正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4)租房(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及税票、不动产证复印件。
附件5—1
祥云县高层次人才个税奖补企业申请汇总表(样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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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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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营业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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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投资额度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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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缴纳税收情况(需说明缴纳税种及明细数据)、产值增速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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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报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奖补汇总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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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报年度 |
姓名 |
身份证号 |
拟申报奖补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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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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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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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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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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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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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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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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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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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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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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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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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企业承诺: 本企业郑重承诺,所提供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如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愿承当相应责任。
企业法人(签字):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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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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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投资促进局核查意见(公章): 经与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发展改革局等部门研究,报县人民政府审定,该企业奖补名额 个,奖补金额 万元。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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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税务局核查意见(公章):
经核查, (企业名称)202 年1月1日至202 年12月31日,共计缴纳税收 万元,其中: (详细罗列税种缴税情况) ,期间 (有/无)存在 等税收违法行为。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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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审批意见(公章):
经 年 月 日县财政局党委会议研究审定, (企业名称)符合享受祥云县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奖补名额 人,核准奖补金额 万元。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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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意见(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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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一式四份,申请人所在企业相关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附后
附件5—2
祥云县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奖补申请表
(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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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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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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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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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小一寸 彩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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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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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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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和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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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人才 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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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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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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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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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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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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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岗位 (现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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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现单位聘用(劳动)合同起止时间 |
起: 年 月 日 止: 年 月 日 |
合同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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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在本单位参保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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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奖补资金类别及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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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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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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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承诺: 1.此申请表中本人所提供的信息内容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均完整、真实有效。 2.本人明白,若存在虚报申请资料情况,将被取消申请资格及收回已发放的奖补金额,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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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初审意见(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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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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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税务局核查意见(公章):
经核查, 同志202 年1月1日至202 年12月31日,共计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期间 (有/无)存在 等税收违法行为。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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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审批意见(公章):
根据企业主管部门及县税务局审核意见,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情况,经测算, 同志 年度个人所得税拟奖补资金 元。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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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意见(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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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表一式四份;
2.相关申报材料附后:(1)申请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3)申请人收款账号存折或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面和银行卡正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张A4)。
附件6
祥云县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申请表(样表)
子女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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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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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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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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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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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学段及 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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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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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关系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人才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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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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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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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理由(就读年级、意向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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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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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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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体育局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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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件一式四份;
2.相关申报材料附后:(1)入(转)学申请书;(2)户籍证明(户口册)或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3)在当地居住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4)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云南省儿童保健手册、幼儿入园健康检查表(此项仅入转学前教育提供)
附件7
相关补充材料
一、高层次人才迁移落户〔本人及随迁家属在就业单位集体户、就业地社区集体(家庭)户或自住合法稳定住所申请登记常住户口〕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家属随迁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等)
(三)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四)家属随迁证明
二、高层次人才休假疗养需提供以下材料(自行前往):
(一)申请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身份证正面和银行卡正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二)休假疗养机构开具的发票及费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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