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样编号为NCPDC53292322010012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
NCPDC53292322010012 |
样品名称 |
西芹 |
购进日期 |
2022-01-11 |
型号规格 |
/ |
标称生产企业 |
/ |
被抽样单位 |
祥云县林源商贸有限公司荣珍生活购物广场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
检验机构 |
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
2022年2月11日 |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
2022年2月17日 |
(二)产品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产品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
具体情况 |
产品控制 |
共购进该批产品11.7kg,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
行政处罚 |
(1)行政立案结案时间。立案时间:2022年2月17日,结案时间:2022年3月17日。 (2)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祥云县林源商贸有限公司荣珍生活购物广场销售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P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的西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 (3)具体处罚种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58.27元,罚款2000元,罚没共计2058.27元。 |
二、抽样编号为NCPDC53292322010087 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
NCPDC53292322010087 |
样品名称 |
黄豆芽 |
购进日期 |
2022-01-13 |
型号规格 |
/ |
标称生产企业 |
/ |
被抽样单位 |
大理家同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4-氯苯氧乙酸钠 |
检验机构 |
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
2022年2月11日 |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
2022年2月18日 |
(二)产品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产品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
具体情况 |
产品控制 |
共购进该批产品3kg,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
行政处罚 |
(1)行政立案结案时间。立案时间:2022年2月18日,结案时间:2022年3月23日。 (2)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大理家同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销售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 (3)具体处罚种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1.94元,罚款2000元,罚没共计2011.94元。 |
三、抽样编号为NCPDC53292322010092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
NCPDC53292322010092 |
样品名称 |
韭菜 |
购进日期 |
2022-01-13 |
型号规格 |
/ |
标称生产企业 |
/ |
被抽样单位 |
祥云县林源商贸有限公司荣珍生活购物广场理想家园店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毒死蜱 |
检验机构 |
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
2022年2月11日 |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
2022年2月18日 |
(二)产品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产品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
具体情况 |
产品控制 |
共购进该批产品3.5kg,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
行政处罚 |
(1)行政立案结案时间。立案时间:2022年2月18日,结案时间:2022年3月23日。 (2)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祥云县林源商贸有限公司荣珍生活购物广场理想家园店销售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 (3)具体处罚种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40.67元,罚款2000元,罚没共计2040.67元。 |
四、抽样编号为NCPDC53292322010090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
NCPDC53292322010090 |
样品名称 |
西芹 |
购进日期 |
2022-01-13 |
型号规格 |
/ |
标称生产企业 |
/ |
被抽样单位 |
祥云县林源商贸有限公司荣珍生活购物广场理想家园店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
检验机构 |
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
2022年2月11日 |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
2022年2月18日 |
(二)产品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产品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
具体情况 |
产品控制 |
共购进该批产品3kg,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
行政处罚 |
(1)行政立案结案时间。立案时间:2022年2月18日,结案时间:2022年3月23日。 (2)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祥云县林源商贸有限公司荣珍生活购物广场理想家园店销售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 (3)具体处罚种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40.67元,罚款2000元,罚没共计2040.6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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