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祥云县自然资源局
祥云县统计局
(2022年6月22日)
2018年9月,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统一部署,在州政府的领导下,我县全面开展“三调”工作,历时3年,投入50余调查人员先后参与,全县调查总面积2432.59平方千米,汇集了12.85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土地利用现状,掌握了各类国土资源家底,建立了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根据有关要求,现将经祥云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县政府同意后的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
耕地34390.28公顷(51.59万亩)。其中,水田14755.32公顷(22.13万亩),占42.91%;水浇地757.69公顷(1.14万亩),占2.20%;旱地18877.27公顷(28.32万亩),占54.89%。
其中,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2145.15公顷(18.22万亩),占全县耕地的35.32%;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4087.27公顷(6.13万亩),占11.88%;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8461.86公顷(12.69万亩),占24.61%;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6805.63公顷(10.21万亩),占19.79%;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890.37公顷(4.34万亩),占8.40%。
二、园地
园地11028.67公顷(16.54万亩)。其中,果园5960.54公顷(8.94万亩),占54.05%,茶园0.50公顷(不足0.01万亩);其他园地5067.63公顷(7.60万亩),占45.95%。
三、林地
林地165281.76公顷(247.92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48156.45公顷(222.23万亩),占89.65%;竹林地40.79公顷(0.06万亩),占0.02%;灌木林地13225.70公顷(19.84万亩),占8.00%;其他林地3858.82公顷(5.79万亩),占2.33%。
四、草地
草地4614.57公顷(6.92万亩),全部为其他草地,无天然牧草地和人工牧草地。
五、湿地
湿地5.64公顷(0.01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祥云县湿地全部为内陆滩涂。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1293.23公顷(16.94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1999.94公顷(3.00万亩),占17.71%;村庄用地7468.61公顷(11.20万亩),占66.13%;采矿用地1212.74公顷(1.82万亩),占10.7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611.94公顷(0.92万亩),占5.42%。
七、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4083.25公顷(6.12万亩)。其中,铁路用地299.31公顷(0.45万亩),占7.33%;公路用地1614.86公顷(2.42万亩),占39.55%;农村道路2166.17公顷(3.25万亩),占53.05%;管道运输用地2.91公顷(不足0.01万亩),占0.07%。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714.82公顷(7.07万亩)。其中,河流水面782.11公顷(1.17万亩),占16.58%;水库水面2221.97公顷(3.33万亩),占47.13%;坑塘水面1177.07公顷(1.77万亩),占24.97%;沟渠294.38公顷(0.44万亩),占6.24%;水工建筑用地239.29公顷(0.36万亩),占5.08%。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一项重要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要以“三调”成果应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因地制宜,加强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助推乡村全面振兴。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盘活城乡存量建设用地,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提升土地开发利用质量和效益,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调”成果是我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对落实国家、省、州重大战略和制定我县区域发展布局具有重大支撑作用。在做好相关保密工作前提下,我县将深入推动调查成果在职能部门间的共享应用,持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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