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批示指示精神,根据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印发的《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非遗工坊认定和建设工作的通知》(云文旅联发〔2022〕14号)和《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云南省非遗工坊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文旅联发〔2022〕15号)有关要求,祥云县文化和旅游局会同祥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祥云县乡村振兴局开展了县级非遗工坊推荐工作,并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认定。经集体研究,最终评审认定“老百姓”非遗手工坊,土锅制作技艺传习所等7个项目为祥云县第一批县级非遗工坊,现将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2022年9月17日—9月2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与祥云县文化和旅游局非遗股联系。联系人:杨雅舒,联系电话:3121509。
祥云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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