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祥云县委、县政府关于土地提质增效项目水稻种植的要求及祥云县农业农村局对水稻种植的相关规定,对2022年禾甸镇土地提质增效项目水稻种植情况进行公示。
一、资金规模:6375798元。
二、资金来源:祥云县农业农村局。
三、种植范围:2022年在禾甸镇6个村委会发展水稻种植3542.11亩。
四、补助标准:1800元/亩。
五、实施单位:上赤村、下莲村、茨芭村、旧邑村、新泽村、温水村6个村委会。
六、项目监管:项目实施期间,乡镇人民政府对项目实施工作进行全流程、全方位的监管,确保项目建设工作科学组织、健康实施。同时接受县级以上审计部门、财政部门监督检查。
七、组织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由乡镇及时组织初验,初验结束后,向祥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正式验收申请,再由祥云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人员组成验收组,对项目进行抽查式验收。
八、资金拨付:由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将项目资金拨付镇,待项目完成通过验收后由乡镇及时兑付项目扶持资金,项目资金的使用严格执行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同时接受县级以上审计部门开展项目的资金审计工作。
九、资金结算:乡镇财政所对扶贫资金进行结算报账核销。
十:项目建设时间:2022年3月—2022年11月30日。
公示期:2022年9月6日—2022年9月14日
联系单位:禾甸镇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0872-3330042
通信地址:禾甸镇禾甸街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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