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局以市场为主导,对新立的采矿权以及现有采矿权申请扩大矿区范围的矿山一律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新立的采矿权及已设采矿权新增资源储量收取采矿权出让收益。
为配合我县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工作开展,更加合理的设置采矿权,2022年无采矿权出让计划,今年截至目前未开展采矿权出让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依法开展采矿权出让工作。同时,积极指导协助符合政策和条件的矿山企业进行扩大规模、整合重组,不断改善我县矿产资源开发“多、小、散、弱”的状况,提高矿山产业规模效益和集聚发展力度,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保障我县及周边县市重点建设项目、企业及群众生产生活的砂石料供应。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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