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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2022年度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 祥云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8日
  • 来源: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祥云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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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祥云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2022年度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整改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

以绿色为底色的高质量发展之路的意识更加自觉,“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更加牢固,坚持最严格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两端发力,积极探索保护和发展协同共进新路。

1.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每半年至少研究部署1次,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2.县委、县政府认真对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召开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

3.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彻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4.把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抓好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

1.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2021年以来,县委常委会9次、县政府常务会11次研究、学习和听取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2.认真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县政府于2022年1月组织召开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3.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强化学习,提高站位,持续推动产业结构和布局优化,构建绿色产业体系,积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4.高位推动,严格督查,完成督察交办的45件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工作。

部分投诉举报问题回访不满意、办理不到位。

全面完成45件群众投诉环境问题整改。

1.对督察交办的45件群众投诉举报问题(除6件不属实举报件),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坚持立行立改、强力整改,确保群众满意。

2.进一步加强环境隐患清理排查,加大对企业的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1.制定督察交办的45件群众投诉举报问题(除6件不属实举报件)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及整改时限,全力完成举报问题整改,获得群众认可。

2.加强全县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充分利用环境信访举报线索,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排污者。截止2022年12月20日,共处理群众信访举报77件;查处企业环境违法案件16件。

部分高原湖泊规划管控不力,过度开发。

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规划为引领,强化空间用途管控,严控环湖开发强度。

逐步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完成国土空间规划,并组织实施。

已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划定,形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阶段性成果。

云南省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盲目乐观,部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下降。

驰而不息打好蓝天保卫战,确保全县大气环境质量保持优良。

1.严格建筑施工扬尘管控督促建筑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

2.加强秸秆焚烧控制严防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

3.加强餐饮油烟治理监管督促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维护,确保运行正常。

4.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预报,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的发生,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1.严格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相关要求,制定《祥云县城市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暨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实施细则》,全力做好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工作,全县施工工地基本做到了“六个百分之百”。

2.发布《祥云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并监督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印发《祥云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的通知》,全力推进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推广,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3.印发《关于加强餐饮油烟治理监管的整改实施方案》,加强餐饮油烟日常监督管理。开展餐饮油烟问题联合排查整治,督促指导餐饮店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营造优良生活环境。

4.做好大气环境监测预警,定期发布空气质量数据,强化涉气企业监督管理,对辖区内7家大气重点排放源开展监督性监测。2022年,共查处4起涉气环境违法案件,截止11月底,全县大气环境质量优良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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