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依法、科学、高效、有序组织开展地震应急防范与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风险,保证地震应急工作能够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实现园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1.2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完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规范应急救援行动,有效提高园区地震灾害防范处置能力。
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国家地震应急预案》《云南省地震应急预案》《大理州地震应急预案》和《祥云县地震应急预案》等。
1.4 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力减损失。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由财富工业园区管委会统一领导,企业具体负责,实行领导、部门负责制。
(3)警地联动,快速高效。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发挥驻园区公安、消防等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
(4)依靠科学决策和先进技术手段,提高应对地震灾害的科技水平。
(5)发挥企业员工社区志愿者和群众在自救互救和灾后重建工作中的作用;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财富工业园区区域处置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灾害引起的次生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2、组织指挥机构及主要职责
2.1 财富工业园区抗震救灾指挥部
财富工业园区管委会设立园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园区抗震救灾工作。
2.2 财富工业园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指 挥 长:园区管委会主任
常务副指挥长:园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副 指 挥 长:管委会各副主任
成 员:园区管委会各科室负责人
财富工业园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防震应急、抗震救灾、抗震防震(恢复重建)3个办公室,分别设在党政综合办公室、安监科、规划建设环保科,其工作职责划分如下:
防震应急办公室(设在党政综合办公室):1.传达落实园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管委会各科室、园区各企业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2.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3.处理园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4.拟定防震减灾工作规划,提出抗震设防要求。5.掌握震情监视和分析会商情况,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组织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6.参与涉震舆情应对和应急救援演练工作。
抗震救灾办公室(设在安监科):1.修改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开展预案执行情况评估。2.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计划,掌握储备动态信息,紧急调运救灾帐篷、生活必需品等物资和装备。3.负责避难场所的日常管理,震后协同灾区政府及时开放应急避难场所,牵头开展震后群众转移安置和应急救助。4.负责应急救援数据库建立及更新,动态掌握救援队伍和装备信息。5.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协调对接机制,牵头震后抢险救灾工作,承担震后救援队伍和军队力量等救援力量对接工作。6.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和应急检查工作。7.负责地震保险相关事宜。
抗震防震(恢复重建)办公室(设在规划建设环保科):1.负责抗震设防管理和工程抗震设防体系建设。2.震后协调联系相关部门做好房屋建筑安全鉴定与评估、市政基础设施排危除险工作。3.负责应急活动板房调运和搭建。4.牵头组织实施震后恢复重建及县政府指定的其他自然灾害恢复重建工作。5.参与应急救援演练工作。
园区管委会视响应级别情况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工作组,并根据抗震救灾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组织机构和职能职责进行临时调整。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灾情发生时,财富工业园区管委会尽快启动群测群防联络网,由本单位防震减灾群测群防联络员,及辖区内各大型企业的防震减灾群测群防联络员、及时准确地向园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报送灾情信息;园区防震应急办公室及时将信息上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3.2 预警预防行动
园区管委会根据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地震预报意见(年度地震危险区和应注意加强监视区),部署防震减灾工作。根据县政府发布的短期地震预报,及时做好防震准备,随时报告震情变化;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及时组织避震疏散;要求有关部门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4 、应急响应
4.1 有感地震时的应急响应
当发生有感地震时,园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到位,主要任务是接受县应急办对抗震救灾预案是否启动的指令及其它指令,随时做好启动预案的准备。园区内主要有5家金属冶炼企业和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园区管委会抗震救灾工作组将根据企业面临的危险派工作人员前往企业,并联系消防、应急、住建等相关部门一同与企业对地震引发的危险进行处置,以防止和减少地震对企业的人员的伤害和财产的损失。做好危化品、高大设施设备、高边坡、挡墙、危旧房、尾矿库、高堆垛的管控,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同时通知园区内的企业停止生产,做好工作人员的疏散,各企业除值守人员外,其他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防止次生灾害的伤害。
4.2 局部或大范围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响应
当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县地震应急预案启动,园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到位,立即启动园区地震应急预案,协调、组织开展园区地震应急救援工作。
4.3 应急响应和紧急处置的主要内容
4.3.1收集汇总震情灾情,及时上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县应急局。
4.3.2启动园区地震应急预案,紧急部署抗震救灾行动。
4.3.3根据抗震救灾的需要,由园区抗震救灾指挥部请求县应急办对灾区进行对口支援。
4.3.4组织和配合前来支援的抢险救灾队伍抢救被压埋人员和遭受地震次生灾害致伤人员。
4.3.5采取紧急措施防止和控制火灾、爆炸、毒物污染等次生灾害。
4.3.6尽快协调组织专业力量抢修被破坏的园区公用设施,恢复和保障受灾区域供水、供电、交通、通讯等生命线工程系统的正常运行。
4.3.7组织前来救援的医疗救护队伍及医务人员抢救伤员,并做好受灾区域防疫工作,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4.3.8采取措施疏散、安置灾民,保障灾民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条件。
4.3.9维护社会治安,加强重要部门的警卫、保护企业财产。
4.3.10实行交通管制,限制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灾区,保证交通畅通。
4.3.11接待安置救援人员,接收、调配救灾款、物,监督使用情况。
4.4 信息报送和处理
4.4.1地震灾情速报
地震灾情速报内容包括地震造成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经济影响和社会影响等。园区各企业迅速启动地震灾情速报网,收集地震灾情并速报;迅速派人到震中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地区了解震害信息,汇总上报园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部再把园区受灾情况及时上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4.5 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园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协调组织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开展灾区搜救工作。
园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协调驻地公安、消防队伍赶赴灾区,扑灭火灾和抢救被埋压人员,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地震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
在地震废墟中进行人员抢救按照搜索营救程序实施。不同救援队伍之间要积极妥善地处理各种救援功能的衔接与相互配合;友邻队伍之间要划分责任区边界,同时关注结合部;区块内各队伍之间要协商解决道路、电力、照明、有线电话、网络、水源等现场资源的共享或分配;各队伍之间保持联络,互通有无,互相支援,遇有危险时传递警报并共同防护。
4.6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园区指挥部与县相关专业部门对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对震损建筑物能否进入、能否破拆进行危险评估;探测泄漏危险品种类、数量、泄露范围、浓度,评估泄漏的危险性,采取处置措施;监视余震、火灾、爆炸、放射性污染等次生灾害、损毁高大构筑物继续坍塌的威胁和因破拆建筑物而诱发的坍塌危险,及时向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4.7 群众的安全防护
具体制定群众疏散撤离方式、程序等指挥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4.8 次生灾害防御
园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相关工作人员与公安、交警、消防协助受灾区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处置地震次生灾害事故;对处在灾区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加强环境的监测、控制;配合质监、安监等部门督导和协调灾区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行业和设施采取应急处置。
4.9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园区抗震救灾指挥部要积极组织管委会各科室、驻园区有关单位、园区各企业开展自救和互救;同时动员非灾区的力量,对受灾群众提供救助。
4.10 应急结束
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达到上述条件,园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也相应宣布应急期结束。
5、 恢复重建
5.1 善后处置
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土地、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5.2 社会救助
抗震救灾办公室及其他相关科室负责接收并安排社会各界的捐赠。
5.3 调查和总结
政策法规科负责对地震灾害事件进行调查,总结地震应急响应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上报园区抗震救灾指挥部。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抗震防震(恢复重建)办公室负责建设、完善、维护应急通讯网络,保障讯息畅通,和恢复重建工作中人、财、物等方面的组织协调。
6.2 基础设施保障
6.2.1电力保障
抗震防震(恢复重建)办公室协调电力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电力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系统功能等,保障灾区电力供应。
6.2.2城市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
抗震防震(恢复重建)办公室协调环保、城管、住建等部门组织力量对被破坏的给排水、市政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上述基础设施功能。
6.2.3医疗卫生保障
配合医疗、卫生、防疫等部门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预警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暴发流行;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
6.2.4治安保障
协调经开区派出所、县交警大队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6.2.5物资保障
做好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在发放救灾食品时,应注意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对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发放清真食品。
6.2.6经费保障
做好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资金协调,保证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6.2.7社会动员保障
各驻区企业和各有关单位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社会动员机制。
6.2.8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利用区内绿地、广场、体育场、停车场、其他空地设立紧急避难场所;公共场所和家庭配置避险救生设施和应急物品。
6.3 宣传、培训和演习
6.3.1宣传:园区管委会定期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使公众树立科学的灾害观。在提高公众减灾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最大程度公布地震应急预案信息,宣传和解释地震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地震应急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公众的地震应急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6.3.2培训:园区管委会会同相关部门定期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救援人员和志愿者进行业务知识及技能的培训。
6.3.3演习:园区管理委员会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协调整合各种应急救援力量,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地震应急演习。
7、制定与更新
本预案由园区管委会制定并发布。为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将适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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