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负责人杨新泉(祥云县民政局局长)
二、机构情况
祥云县救助管理站、祥云县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为县民政局下属的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的运作模式,目前机构尚未独立。
三、机构职能
(一)救助站职能
1、负责管理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行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
2、对一些寻亲、务工不着,被偷、盗、抢,一时遇到困难的人员,进行临时性救助。
3、负责做好对口单位送来的在外流浪的本县救助人员的接收、安置。
4、为救助人员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基本条件的住处。
5、为走失人员提供查询及有关服务。
7、做好救助人员返乡工作。
8、完成局机关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1、依据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在县民政局的统一理下开展工作。
2、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救助、保护、教育和培训等服务。
3、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受助未成年人提供法律事务、生活帮助和精神关怀,帮助受助未成年人重返家庭、融入社会,促进受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4、做好未成年人的心理辅导工作,帮助受助未成年人树立健康向上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受助未成年人爱祖国、爱社会、爱人民的道德情操。
5、适应流浪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以和蔼、文明的方式开展工作,充分尊重和理解受助未成年人的合理愿望和正当要求。
6、接受社会监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四、股室业务咨询电话,办公地址,办公时间
咨询电话:0872-3128707
办公地址:祥云县祥城镇龙溪路2号县民政局一楼
办公时间:上午08:00-11:30
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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