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和审计署对陈豪和阮成发同志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发现问题(涉及大理州部分)整改方案的通知》指出的“部分天然林保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未按规定拨付。经大理州自查,全州2017-2020年天保工程、公益林补偿、天然林停伐资金未及时兑现到位共1602.25万元”。祥云县涉及相关资金67.61万元,整改情况如下:
一、天保工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兑现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祥云县天然林保护工程2017-2020年未使用资金为67.61万元(祥云县林业和草原局已于2021年7月报大理州林业和草原局)。截至2021年12月31日,祥云县已经将天然林保护工程2020年结转结余资金67.61万元使用完成(祥云县林业和草原局已于2022年2月10日报大理州林业和草原局)。
二、公益林补偿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兑现情况
祥云县未涉及。
三、天然林停伐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兑现情况
祥云县未涉及。
祥云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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