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机构职能
  • 索引号: l93957100/2022-00026
  • 发布机构:

祥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祥云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4日
  • 来源: 祥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城乡建设、园林绿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全县建筑业发展、工程建设、城市建设、城市燃气、村镇建设、抗震恢复建设、建筑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城镇园林绿化、建筑市场管理的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依法开展城乡建设、园林绿化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二)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职责;负责全县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执行;贯彻执行建设项目评价方法、经济参数、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建设预算定额等标准;负责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建设工程造价工作;负责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及执(从)业人员的资质和资格的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招标标底、承包合同价、工程结算价等审查工作;负责造价纠纷调解、行政调解和技术鉴定工作。

(三)承担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职责;负责建筑市场和工程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及建筑装饰装修、企业资质审查报批工作;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负责管理建筑市场和建筑装饰装修市场准入与清除、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工程许可、工程交易、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及工程质量监督、工程质量投诉、建设工程竣工备案、检测和施工安全专项治理等工作;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规定。

(四)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职责;负责编制城市市政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规划区市政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定期分析、研究;负责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供排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再生水利用、燃气、热力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安全及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和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市政道路、桥梁、照明、生活垃圾处理、市容环境卫生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职责,并交付城管部门运营管理;负责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防汛排涝工作;牵头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市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五)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职责;拟订村镇建设的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重点镇、特色小镇、旅游小镇、示范村镇建设和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指导村镇环境治理、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管护;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编制,指导开展相关推广应用工作。

(六)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规章制度、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七)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拟订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发放住房补贴,组织实施保障房建设并对保障房进行管理。

(八)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负责指导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工作;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化工作。

(九)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职责。负责全县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及施工的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原有房屋抗震性能鉴定及抗震加固工作;参与震灾经济损失评估工作;负责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负责县抗震防震(恢复重建)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工程勘察设计市场准入、清除管理工作;参与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和指导、协调重点建设工程实施阶段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限额以上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查及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勘察设计行业注册师等执业资格的管理。

(十一)负责城镇人居环境提升的统筹协调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承担对辖区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行业监管的责任,拟订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拟订执法稽查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执行;负责受理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调查处理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工作。

(十三)制订行业的科技发展规范和技术政策,组织新技术开发利用,协助重大科研项目攻关;管理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开拓国内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十四)负责全县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执业资格管理和劳动标准工作;负责制定全县建设系统的人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建设。

(十五)负责贯彻落实家和省州有关城市更新改造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全县旧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旧厂房更新改造相关工作。

(十六)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保护规划、计划、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承担城市建筑及其夜景工程、交通市政工程、公园广场工程、城市雕塑工程等建设项目在工程规划许可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管理职

(十七)负责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拟订城建档案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十)负责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等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审核城市总体规划、生态环境、城市建设重点工作、新区开发、城区改造中的园林绿化指标和规划设计,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十九)承担城市景观风貌管控职责,负责拟定城市景观风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园林城市、生态园林系列创建申报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项目配套绿化工程的规划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负责制定并施行本辖区园林绿化行业技术规范和质量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辖区内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核和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验收。

(二十)牵头组织城市绿线的划定,开展城市绿线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成区内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的园林绿化普查、统计和园林信息的收集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园林城市、生态园林创建工作。

(二十)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负责法律、法规规定应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的行政审批工作。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

负责本局日常行政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外联络、新闻宣传、政策调研和公务接待工作;负责文书处理、机要、保密、信息、档案、目标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办理来信来访;负责信访工作;拟定全局财务收支计划、资金安排使用计划;负责编报财务预决算;负责日常财务核算、国有资产管理、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建设和组织人事、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咨询电话:0872-31215510872-3120784

办公地址:祥云县祥城镇和谐大道北侧祥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405407

办公时间:8:00-11:3014:00-17:30(工作日)

(二)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

负责组织宣传贯彻国家、省、州有关住房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负责推进本系统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承担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审核、审批及规范行政审批等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窗口及派驻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咨询电话:0872-3133223

办公地址:祥云县祥城镇和谐大道北侧祥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103

办公时间:8:00-11:3014:00-17:30(工作日)

(三)城乡建设股(供排水管理股、名城股)

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职责;负责编制城市市政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规划区市政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定期分析、研究;负责城市建设项目的储备、审查和验收工作;负责城市重点建设项目实施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城市建设公共设施事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计划、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职责;拟订村镇建设的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重点镇、特色小镇、旅游小镇、示范村镇建设;负责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保护规划、计划、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各乡镇传统村落保护建设、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农村住房安全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咨询电话:0872-3120794

办公地址:祥云县祥城镇和谐大道北侧祥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410

办公时间:8:00-11:3014:00-17:30(工作日)

(四)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

负责全县建筑行业管理和体制改革工作;推动建筑行业转换经营机制;负责全县建筑企业、勘察设计、建筑制品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塔机拆装、商品混凝土、建设监理、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工程招投标咨询单位的资质审核、申报和动态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抗震防灾规划及开展区域综合抗震防御工作;负责县抗震防震(恢复重建)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制定实施细则;负责权限内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筑工程安全报监、备案政策、规章制度;承担对辖区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行业监管的责任,拟订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承担住房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抽查和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承担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咨询电话:0872-31217180872-3133782

办公地址:祥云县祥城镇和谐大道北侧祥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301305

办公时间:8:00-11:3014:00-17:30(工作日)。

(五)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股

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工作;拟订全县住房保障的具体政策和实施办法;负责全县住房保障规划、计划的编制并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物业管理监管工作和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审查、审批、申报工作;指导并监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咨询电话:0872-31218630872-31224130872-3122727

办公地址:祥云县祥城镇和谐大道北侧祥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306307308

办公时间:8:00-11:3014:00-17:30(工作日)。

)园林绿化管理股

承担景观风貌管控职责,负责拟定城市景观风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城市规划区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等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园林城市、生态园林系列创建申报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咨询电话:0872-3127269

办公地址:祥云县祥城镇和谐大道北侧祥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406

办公时间:8:00-11:3014:00-17:30(工作日)

)总工程师办公室

参与开展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战略研究;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负责各类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初步设计的论证、咨询和评审;拟订行业科技发展和技术政策,监督、指导各乡镇执行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咨询电话:0872-3121551

办公地址:祥云县祥城镇和谐大道北侧祥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104

办公时间:8:00-11:3014:00-17:30(工作日)

)城市更新改造办公室

承担县城市更新改造办公室、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监督县城城市更新改造开发工作,统筹协调办理城市更新改造发展项目涉及县级权限范围内的规划、国土、建设等各项审批(审核)事项负责城市更新改造开发信息交流、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咨询电话:0872-3120803

办公地址:祥云县祥城镇和谐大道北侧祥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502

办公时间:8:00-11:3014:00-17:30(工作日)

消防管理股

负责消防工程设计、审查及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和日常监管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咨询电话:0872-3121719

办公地址:祥云县祥城镇和谐大道北侧祥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310

办公时间:8:00-11:3014:00-17:30(工作日)

三、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任军文主持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局机关全面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管党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党组成员、副局长梁跃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开展工作,负责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工作;负责房地产管理、物业管理、经济运行管理相关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朱红波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开展工作,负责乡镇重点项目建设、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城镇供水、城乡两污治理、历史文化名镇村街和传统村落保护城乡风貌管控、城镇人居环境提升的统筹协调、河长制、燃气管理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杨艳梅协助党组局长开展工作,负责建筑市场监管、抗震防震、防灾减灾、灾后恢复重建、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反恐怖、扫黑除恶、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消防管理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玉虹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开展工作,主持县纪委监委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指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局长高银祥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开展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行政工作、财务管理、信访、意识形态、综治维稳、政策法规、行政审批、放管服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风景园林绿化管理中心主任杨金莲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开展工作,负责机关工会、住建系统工会、老干、妇女儿童、群团等工作,主持祥云县风景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办公地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祥城镇祥云县祥城镇和谐大道北侧。

五、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721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2—3121551

单位负责人:任军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