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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县自然资源局

  • 祥云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6日
  • 来源: 祥云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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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并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发展规划,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负责“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平台的规划、建设、管理。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县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负责行业内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指导、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对自然资源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

(十四)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贯彻落实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十五)祥云县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除执法机构外)承担的行政职能交由机关承担。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文秘事务、来文来电处理、重要会议的组织、档案管理、保密、接待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人事、工资管理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贯彻执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负责省和州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对系统的国有资产和财务进行监督管理; 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咨询电话:0872-3121189

办公地址:祥云县祥城镇和谐大道北侧县自然资源局三楼

办公时间:8:00—11:30,14:00—17:30(工作日)

(二)法规和监督股

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管理、测绘与地理信息法律、法规、政府规章;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的制度、规程、规范;承担行政案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信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组织自然资源执法业务培训;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和“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县自然资源局法律顾问办公室职责。

咨询电话:0872-3125208

办公地址:祥云县祥城镇和谐大道北侧县自然资源局二楼

办公时间:8:00—11:30,14:00—17:30(工作日)

(三)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测绘地理信息股)

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土地、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政策和补偿标准的制订工作;拟订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项目;管理测绘基准、测绘系统;按权限做好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和卫星遥感工作;负责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负责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

咨询电话:0872-3120381

办公地址:祥云县祥城镇和谐大道北侧县自然资源局三楼

办公时间:8:00—11:30,14:00—17:30(工作日)

(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

负责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承担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负责组织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

咨询电话:0872-3122339

办公地址:祥云县祥城镇和谐大道北侧县自然资源局一楼

办公时间:8:00—11:30,14:00—17:30(工作日)

(五)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

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编制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实施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贯彻执行有关考核标准;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实施办法;承担报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

咨询电话:0872-3131677

办公地址:祥云县祥城镇和谐大道北侧县自然资源局三楼

办公时间:8:00—11:30,14:00—17:30(工作日)

(六)国土空间和城乡规划股

拟订全县国土空间规划,贯彻执行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组织编制自然资源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县域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组织搭建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平台;组织编制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等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的编制;承担地方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和审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专项规划;承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审核、报批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承担城乡规划职责;负责县城总体规划和专业规划的编制;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制度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参与有关专项规划的编制等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城乡体系规划,负责职权范围内全县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的审查、报批和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根据城乡发展情况,定期开展各类法定规划的评估、检查,组织调整和修订相关规划;负责全县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管理;编制申报县级城乡规划工作资金计划,监督、指导城乡规划专项经费的使用;参与产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审查工作;指导、监督城市交通、供排水、防洪、绿地等专业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地下水资源的规划、保护和开发利用;负责乡镇、村庄规划管理工作;指导乡镇、村庄规划编制,拟订全县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县级关于乡镇、村庄规划工作资金计划,监督、指导村镇规划专项经费的使用;承担城乡建设项目规划核实工作;承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和组织实施;承担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咨询电话:0872-3121187

办公地址:祥云县祥城镇和谐大道北侧县自然资源局四楼

办公时间:8:00—11:30,14:00—17:30(工作日)

(七)行政审批股

负责全局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事项以及权责清单的管理等工作;负责承办涉及本局的其他法律性事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咨询电话:0872-3121189

办公地址:祥云县祥城镇和谐大道北侧县自然资源局二楼

办公时间:8:00—11:30,14:00—17:30(工作日)

(八)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

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有关工作;承担乡镇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和地质工作,执行地质勘查规划;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咨询电话:0872-3122395

办公地址:祥云县祥城镇和谐大道北侧县自然资源局三楼

办公时间:8:00—11:30,14:00—17:30(工作日)

(九)矿产资源管理股

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有关管理工作;负责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的监管,组织实施地质矿产勘查专项;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负责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承担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组织实施执行矿产资源规划,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以生态保护为主的有关保护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压覆相关工作;调处矿业权属纠纷;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

咨询电话:0872-3120209

办公地址:祥云县祥城镇和谐大道北侧县自然资源局二楼

办公时间:8:00—11:30,14:00—17:30(工作日)

(十)耕地保护监督股

承担执行耕地保护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咨询电话:0872-3122395

办公地址:祥云县祥城镇和谐大道北侧县自然资源局三楼

办公时间:8:00—11:30,14:00—17:30(工作日)

三、领导分工

段继煌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李兴安: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云南驿分局、鹿鸣所、米甸所、禾甸所。

钱云宝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乡村振兴、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党建办公室、法规和监督股、行政审批股、土地储备中心、东山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国土空间和城乡规划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城乡规划与信息中心、祥城分局、普淜所。

李焱伟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办公室()、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测绘地理信息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不动产登记中心、下庄所、沙龙所。

姬鹏臣党组成员、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自然资源执法监察、信访维稳、扫黑除恶工作,分管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矿产资源综合执法局、矿产资源管理所、刘厂所。

四、办公地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祥城和谐大道北侧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721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2—3121189

单位负责人:段继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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