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持续推进全县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作用,更好地服务县委和县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文化需求,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云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和《大理州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21-2025年)》《祥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工作要求与基本原则
(一)工作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方志工作的重要论述,以推动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存史修志与开发利用并重,充分发挥地方志“存史、育人、资政”功能,促进地方志“三个服务”不断深化,为祥云建设“先进制造业中心、商贸服务国际陆港、产城融合新型城市”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牢地方志工作的政治属性,把党的领导贯穿地方志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地方志事业正确发展方向。
2.坚持依法治志。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关于地方志工作的法规规章,落实“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各部门(单位)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县地方志工作机构依法履行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职责。
3.坚持守正创新。继承优秀传统,谋求创新发展,尊重科学,尊重规律,实事求是,存真求实,反对历史虚无主义,提高作品质量,确保地方志成果信今传后。
4.坚持修志为用。既注重留存史实,没注重服务现实,既注重志鉴编修,又注重开发利用,既注重史料挖掘整理,又注重研究分析,充分发挥地方志教化育人、资政辅治功能,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历史经验和智力支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5.坚持质量至上。按照存真求实、系统全面要求,始终将精品意识、质量观念贯穿到地方志编筹出全过程,严把志鉴编菜政治关、史实关、保密关、体例关、文字关,不断提高出版质量,打造经得起检验的精品志鉴。
二、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按照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规划的构建志、鉴、馆、网、库、用、会、刊、研、史“十业并举”的地方志事业发展蓝图,协调各方,强基固本,运用好科技创新成果,建立健全与祥云县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相适应的方志事业发展新体制、新机制,建立健全地方志编修、理论研究、质量保障、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保障体系,形成特色鲜明的社会主义新时代方志文化氛围,形成社会主义新时代地方志事业发展新格局,满足社会主义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方志文化需求。
(二)主要任务
1.第三轮修志前期工作。调整充实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总结第二轮修志工作经验教训,研究制定第三轮志书的编修方案,确定组织管理、运作模式、编修方式、记述时限、体例内容等。
2.综合年鉴编繁工作。扎实推进《祥云年鉴》编纂工作,年一鉴,公开出版,提高年鉴编纂的及时性、针对性和实用性,打造精品年鉴。
3.特色志鉴、部门志、专题志、行业志、乡镇村志等编修工作。重视各类地方志及地情资料的编修,鼓励和支持部门、行业、乡镇、村(社区)创造条件编修志书和地情资料。鼓励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编写出版志鉴简本、地情手册、乡土教材、专题资料、地方史普及读物等各类地情书,编纂出版一批独具祥云地域特色的地情书和乡土历史书籍。
4.方志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将方志馆建设纳入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创造条件,加大方志馆建设力度。按照云南省方志馆云南之最文献分馆项目建设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加快云南之最文献分馆的建设。推进国家方志馆南方丝绸之路分馆云南驿古驿站专题馆、中国方志文化园(含藏志楼、方志文化名人公园、方志小学等)的项自申报、建设工作。成立祥云县方志馆,建立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健全队伍,负责云南省方志馆云南之最文献分馆、国家方志馆南方丝绸之路分馆云南驿古驿站专题馆、中国方志文化园的运行和管理,承担地方志编修和收藏保护地方志编修理论研究、业务培训和文化交流、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和展览展示等职能,指导乡镇史馆、村(社区)史馆建设试点工作。
6.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祥云县地方志专家库,广泛吸纳各类专家学者和熟悉地情的各界人士参与地方志工作。实施地方志人才工程,制定全县地方志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着力培养一批地方志领军人才、县级地方志专家、地方志编修业务骨干。建立于事创业的激励机制,对在规划期内涌现出来的地方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7.地方志质量建设。严格执行《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地方综合年鉴编出版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完善志鉴编某业务制度和主编(总篡)责任制,规范志鉴编纂流程,创新编纂方式,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编某工作不断向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发展,提高志鉴质量,打造精品志鉴。将志书、年鉴等地方志成果纳入社科奖评比,设立志书、年鉴及优秀学术成果奖励项目。
8.地方志资料建设。推进全县地方志系统资料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和完善全县地情资料征(收)集管理制度和保护机制,着力“补救”有价值的资料进入馆(库、室)藏。建立与全国、全省、全州各地方志馆(库、室)资料交流制度,通过社会征集、田野调查、口述史料整理等方法,拓展资料征(收)集范围和渠推行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推进资料数字化管理,将资料管理工作推向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将特色文化、民族文化、民俗文化、地域文化资料(含多媒体音像资料)纳入收藏范围。
9.方志文献信息化工作。实施方志文献信息化系统工程,推动“互联网+地方志”,按照统一标准、分级协同、开放共享、安全保密的原则,建设方志大数据中心。积极开发集地方志资源全文检索数据库、影像资料数据库、在线志鉴编纂系统、地方志年报系统、数字方志馆、网上方志馆和地方志全媒体展示等功能为一体的“—部手机读祥云”平台,全天候提供读志用志需求,满足大众多元的方志文化需求。到2025年,开通地方志新媒体账号,打造新型媒介和传播载体,发展和丰富网络方志文化内容,实现方志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10.方志资源开发利用。深入发掘地方志资源,拓展地方志工作领域和工作内涵,利用志书、年鉴等积累的资料,为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创新服务手段和展现形式,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等科技手段,以影像、动漫、视频、音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扩大方志文化传播。鼓励和倡导全社会读志、传志、用志,推动方志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讲好祥云故事,深化地情传播普及。
11.交流与合作。加强与相关单位合作交流,动员和组织民间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地方志编纂。配合地方志本土专家工作室,开设全州首家方志文化交流工作室,进一步加强本土专家的交流沟通。加强与省内出版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文史馆、档案馆、博物馆、图书馆等部门的联系,联合建立方志研究基地,推动理论建设,积极组织各类培训、研讨、交流和学习活动,开放心态,开阔视野,提升地方志事业发展水平,打造祥云地方志事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三、重点任务
(一)《祥云年鉴》编纂出版。
(二)《祥云县扶贫志》《祥云县全面小康志》编修;《中国传统村落志·云南卷》祥云县所涉7个村编修。
(三)推行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
(四)云南省情微视频祥云县有关专题拍摄。
(五)建立祥云县方志馆组织机构。
(六)云南省方志馆云南之最文献分馆项目申报和建设。
(七)国家方志馆南方丝绸之路分馆云南驿古驿站专题馆项目申报和建设。
(八)中国方志文化园项目申报和建设。
(九)方志文献信息化项目申报和建设。
(十)方志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活动;乡镇史馆、村(社区)史馆建设试点工作。
(十一)包括人才储备、调研、方案编制的第三轮修志前期工作。
(十二)表扬地方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四、保障措施
(一)法治保障。贯彻执行《地方志工作条例》《云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面向社会宣传有关地方志的法规规章,强化公共服务管理职能,提升依法治志意识,营造依法修志的法治环境。
(二)体制保障。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地方志工作管理体制与机制。调整领导小组,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明确人员,深入落实“一纳入、八到位”要求(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乡镇工作任务,“认识、领导、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规划、工作”到位),建立和完善目标考核责任制、督查通报制,及时解决地方志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消除影响地方志事业发展的不利因素,确保地方志事业依法有序开展。建立社会人员参与修志工作的专项费用补助制度。
(三)人才保障。健全地方志工作机构,落实乡镇、部门修志专(兼)职人员,完善队伍结构,确保修志人员相对稳定。健全分层分类培训机制,加强对志鉴编修人员的培训,广泛吸纳各领域专家学者和热爱修志的各界人士参与地方志编修工作。
(四)经费保障。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四条“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要求,各乡镇将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据实解决。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捐资修志。
(五)宣传保障。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地方志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就、地方志工作者对当地文化建设的新贡献。深入挖摇地方志资源的历史价值和现实价值,强化共享理念,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地方志、宣传地方志,使地方志成果更好地贴近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
各乡镇、县级各单位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县地方志办公室要对本规划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情况,推广好经验,推动全县地方志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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