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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t61707200/2023-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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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鸣乡证明事项清单

  • 祥云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6日
  • 来源: 鹿鸣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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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现将鹿鸣乡开展证明事项清单工作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行使层级

证明材料

出具部门

业务指导

(实施)部门

证明事项设定依据

主项名称

子项名称

办理项名称

1

残疾等级评定

残疾等级评定

残疾等级评定

行政确认

乡镇级

审查评定残疾等级申请后出具的书面意见

民政部门

州、县民政局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50 号)

2

供养亲属抚恤金申报领

供养亲属抚恤金申报领

供养亲属抚恤金申报领

行政给付

乡镇级

供养亲属依靠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证明

供养亲属依靠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证

州、县人社局

《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 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1〕

255 号)

3

法律援助资格审核

法律援助资格审核

法律援助资格审核

一般材料

乡镇级

经济困难证明

司法行政部门

州、县司法局

《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

4

归侨、侨眷身份认定

归侨、侨眷身份认定

归侨、侨眷身份认定

行政确认

乡镇级

归侨、侨眷身份

证明(说明)材

政府侨务工作机构

州、县统战部

《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

5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学生资助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学生资助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学生资助

一般材料

乡镇级

经济困难证明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州、县教育局

《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

(2016 版)》(教助中心

〔2016〕6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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