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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致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公开信

  • 祥云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1日
  • 来源: 祥云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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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江河湖泊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升,水资源短缺、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等问题已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制约因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河川之危、水源之危是生存环境之危、民族存续之危,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

2017年以来,我县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紧紧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持续加强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主体监督六大任务,扎实持续开展河(湖)长制工作,并取得了相应的成效。为进一步凝聚全县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合力,形成人人参与河湖管护、河湖管护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在此,我们倡议:

1.每个人都应牢固树立保护河湖光荣,破坏河湖可耻的观念,自觉培养讲文明、讲道德的良好习惯,养成爱护河道、保护环境的意识,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参与河长清河行动、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专项行动、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争做保护河湖环境的践行者、示范者、推动者、组织者、监督者。

2.不在河湖库渠及周边堆放杂物和农用肥,不向河湖库渠内乱丢或倾倒生活、工业、建筑、畜禽养殖垃圾和其他废弃物,做到生活垃圾规范卫生处置、不乱弃,生活污水不入河湖库渠。

3.不在河边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维护河道干净整洁环境。

4.不侵占河湖库渠绿化用地,不随意砍伐、挖掘、损毁河道及河道周边树木植被,保护良好生态植被涵养水源,不在河湖库渠及周边放牧养殖。

5.不在河湖内毒鱼、炸鱼、电鱼等,尤其是不在青海湖、莲花湖、小官村水库、渔泡江等重点水域垂钓,保护好水体完整的生物链,保持河湖库水体自我净化能力。

6.主动配合各级河湖管理部门和河道专管员日常管理,主动积极同破坏、影响河湖健康生命的违法行为作斗争。

祥云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建立河(湖)长制,保护好水环境,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健康稳定,事关民生福祉改善,让我们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携手并肩、共同努力,凝聚起每一个人的智慧和力量,形成人人参与保护河湖的强大合力,让全县河湖变得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

祝您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祥云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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