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公开透明地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祥云县自然资源局举行了《祥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情况和听证意见采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就《祥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准备情况
(一)发布听证会第1号公告
2023年3月23日,在祥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祥云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祥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时间、地点,听证代表名额、构成、产生方式,参会报名方法等相关内容。
(二)确定听证会参会人员
2023年4月6日,根据听证报名情况,确定了听证参会人员,包括:1名听证主持人(杨东);3名决策发言人(沈鹏云、段成刚、李笔宝);2名听证监察人(王汝存、杨会东);2名旁听人(杨江涛、王文华);核实确定了听证代表15名,其中:县人大代表2名(王全蛟、张绍明)、县政协委员1名(王斌)、熟悉土地管理及规划的专家2名(朱建东、李亮珠)、法律工作者1名(王宇民)、相关部门代表7名(张水荣、王寿光、王光朝、王郑强、李家才、阮军、陈康)、社会公众及企业代表2名(赵思彤、李开荣);指定了2名工作人员作为听证记录人。
(三)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
2023年4月6日,在祥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祥云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祥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决策人、听证监察人和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于2023年4月19日将听证材料送达听证代表。
三、听证会举行情况
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祥云县自然资源局5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会。听证会由祥云县自然资源局杨东副局长主持,3名决策发言人和2名听证监察人均到会,听证代表应到会15人,实到14人(1人请假)。出席听证会的代表人数、比例均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事项实施办法》第十条“听证会应当在有2/3以上听证代表出席时方可举行”的规定。
听证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主持人宣读听证事项,听证会纪律,告知参加人的权利、义务;
2.决策发言人如实说明听证文稿的内容、依据、理由和有关背景情况;
3.听证代表质询、提问,决策发言人根据听证代表的质询、提问作答辩;
4.听证代表发表意见,并作最后陈述;
5.主持人作听证总结发言;
6.听证监察人宣读监察意见;
7.听证代表、听证决策人、听证监察人审阅发言记录并签字确认。
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建议情况
14名听证代表听取了《祥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汇报,一致同意通过听证,并提出了具体的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经梳理归纳,主要意见建议如下:
1.强化与上位规划、专项规划和“十四五”重点项目的衔接,为各级各类规划提供规划支撑和空间指引。
2.强化规划传导,对县域的发展目标、定位作充分研究和统筹,有针对性地提出发展引导策略。
3.优化产业空间格局,有效协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实现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的协调融合。
4.对重点建设项目进一步核实。
5.进一步细化各类控制指标、明确各乡镇各类指标。
6.建议规划中单列森林覆盖的相关内容和保持指标。
7.建议对生态保护红线作调整优化,将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村庄调出生态保护红线。
8.强化水源地保护特别是小管村水库水源地的保护。
9.做好和“十四五”规划衔接,产业发展尽量与“十四五”规划相一致。
10.加强文本校对,修正部分表述或引用错误。
五、听证代表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听证会结束后,我局及时组织对梳理的听证意见进行逐条研究,各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如下:
1.强化与上位规划、专项规划和“十四五”重点项目的衔接,为各级各类规划提供规划支撑和空间指引。
意见予以采纳。《祥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自编制以来,多次与省级、州级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衔接,落实国家、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下一步将持续对接重点项目,逐一梳理重点项目清单,确保重点项目纳入规划。
2.强化规划传导,建议对县域的发展目标、定位作充分研究和统筹,有针对性提出发展引导策略。
意见予以采纳。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始终坚持州县衔接、协同推进,落实和深化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及国家、省、州重大开发保护战略,精准定位县域发展目标,强化规划层层传导,上下联动。
3.优化产业空间格局,有效协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实现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的协调融合。
意见予以采纳。基于《祥云县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研究专题成果,在满足生态安全和环境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产业方向和空间格局,聚焦我县产业园区布局,结合国土空间综合整治,提升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引导产业项目向城镇开发边界内聚集,有效实现生态与产业的融合发展。
4.对重点建设项目进一步核实。
意见予以采纳。下一步将继续对接发改、住建部门、交通、经开区等相关部门,进一步核实近期拟建的重大建设项目,特别是代表提出的“中河公路”项目,项目已纳入重点建设项目清单。
5.进一步细化各类控制指标、明确各乡镇各类指标。
意见予以采纳。将按照州级下达指标结合我县各乡镇实际情况进一步分析细化相关指标。
6.建议规划中单列森林覆盖的相关内容和保持指标。
意见予以采纳。森林覆盖相关指标已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下一步继续和林草部门对接按林草部门的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
7.建议对生态保护红线作调整优化,将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村庄调出生态保护红线。
意见不予采纳。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暂无调整政策,待政策明确允许调整时再予统筹考虑。
8.强化水源地保护特别是小官村水库水源地的保护。
⠂ ⠂༯span>意见予以采纳。饮用水水源保护地特别是重要水源点(小官村水库、清水河水库饮用水一级保护区)已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其他的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纳入生态控制区管控。
9.做好和“十四五”规划衔接,产业发展尽量与“十四五”规划相一致。
意见予以采纳。在规划编制中已充分考虑和吸收“十四五”规划相关内容。
10.加强文本校对,修正部分表述或引用错误。
意见予以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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