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公示
(一)资金规模:105万元。
(二)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5万元。
(三)受益对象:祥云县、大理州内各县市及滇西片区(绿美云南建设用苗)。
(四)项目招投标:由祥云县清华洞国有林场按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组织项目招投标。
(五)实施单位:祥云县清华洞国有林场。
(六)资金支付:由祥云县财政局、祥云县乡村振兴局、祥云县林业和草原局下达项目资金计划,支付使用资金。
(七)资金结算:按《祥云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祥政办发﹝2019﹞18号)及《祥云县财政扶贫资金乡级报账实施办法(试行)》(祥云县人民政府便签﹝2017﹞156号)报账核销资金管理。
(八)资金审计:建设项目实施完成后,接受县级以上审计部门,开展的项目资金审计工作。
(九)项目主管部门:祥云县林业和草原局。
二、项目公示
(一)项目名称:祥云县清华洞国有林场保障性苗圃建设项目。
(二)实施地点:祥云县清华洞国有林场烟坡林区清华洞国有林场保障性苗圃。
(三)建设内容:建立特色乡土树种保障性苗圃基地80亩;储备夹竹桃、三角枫、雪松、清香木、麻栎、三角梅等乡土树种三年生合格苗木10.5万株。
(四)施工单位及责任人: 项目合同单位及法人代表。
(五)监理单位及责任人:祥云县清华洞国有林场。
(六)资金构成和投资标准:中央资金105万元,县水投公司自筹20万元,投资标准为合同工程造价。
(七)质量要求:符合项目招投标、项目合同要求的工程造价,质量保证要求。
联系单位:祥云县清华洞国有林场
监督电话:0872-3315287
通讯地址:祥云县祥城镇梨园村3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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