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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县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祥云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1日
  • 来源: 祥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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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工作部署,结合《云南省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及《大理州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工作目标,围绕高质量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努力提升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质量。为科学有序推进全县“绿美城市”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县城市园林绿化水平,提升城市品质,美化城乡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生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特制定祥云县“绿美城市”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其中“绿美社区”已包含在“绿美城市”建设中,不再另行制定实施方案。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1年12月以来,省委书记王宁先后在西双版纳、楚雄、德宏、昭通、怒江、玉溪、文山等7个州(市)调研时,均对城乡绿化美化工作作了重要指示。3月9日,《人民日报》两会特刊刊发王宁书记全国“两会”声音,明确“落实‘三个定位’的重要要求,实施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5月9日,王予波省长对绿美城市和昆明市城市绿化美化工作作出指示要求。2022年全省各地掀起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建设热潮,旨在通过开展绿美城市建设活动,全面提升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功能和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

二、编制依据

《实施方案》编制主要依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2022-2024年)〉的通知》(云办发〔2022〕4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1〕60号)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和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2号)、《云南省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及《大理州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等政策文件。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重点工作、实施步骤、保障措施4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一是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二是工作原则。坚持绿色惠民、节俭务实,规划引领、品质提升,生态优先、协同推进,政府主导、广泛参与的4项基本原则。三是工作目标。通过三年行动,力争全县新增城市园林绿地面积70公顷以上,努力实现城市“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努力达到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目标。

(二)重点工作。以“增绿提质”为主线,围绕“绿美、宜居、特色、韧性”的要求,通过高起点编制实施方案和绿地系统规划、高标准确定城市绿美建设定位目标高要求保障绿化用地增加城市绿量、高颜值营建城市山水和人文之美、高水平构建城市公园体系、高质量推进绿美社区建设、高品质打造绿美街区街道、高覆盖建设城市“绿道网”、高融合建设“口袋公园”高水平实施绿化管理维护高水准打造典型示范高效率推进园林城市创建高层级开展城市园林绿化苗木产业发展。

(三)实施步骤。为科学、稳妥、有序推进祥云绿美城市建设,2023年系统推进、2024年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并取得显著成效。

(四)保障措施。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保障资金投入、严格督查考核、加大宣传引导、强化信息公开做好保障工作,确保绿美城市三年行动持续推进。

查看原文:祥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祥云县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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