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于2023年6月8日召开了2023年第2次会议,审查了云南恒有农业有限公司良种繁殖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等8个项目,现将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祥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审查内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审查决议:
(一)原则同意《祥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二)规划编制单位须充分结合相关部门意见、建议,进一步优化规划成果内容,修改完善后按法定程序报批。
二、祥云县工业用地红线划定
审查内容:工业用地红线划定
审查决议:
(一)原则同意《祥云县工业用地红线划定》。
(二)规划编制单位须充分结合相关部门意见、建议,进一步优化规划成果内容,修改完善后按法定程序报批。
三、祥云县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方案
审查决议:
(一)在项目建设单位取得北侧相邻地块权属单位对项目退让北侧建筑距离书面同意意见的前提下,原则同意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二)须进一步优化项目与周边城市道路的交通组织关系、
加强安全设施设置,严格执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项目道路交通安全提出的具体意见。
(三)尽快依法完善项目用地相关手续。
(四)建设单位须书面承诺项目开工、竣工时间。
(五)项目须按有关规定办理规划、环保、消防、人防等审查审批手续,在相关手续完备的前提下才能进行开工建设。
四、云南恒有农业有限公司良种繁殖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
审查决议:
(一)在项目建设单位取得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
退让320国道距离书面同意意见的前提下,原则同意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
(二)鉴于该项目受地形限制,1#厂房与2#厂房、1#厂房与3#烘干房、2#厂房与3#烘干房、2#厂房与5#设备用房、3#烘干房与4#进料库建筑间距须满足消防规范要求,县住建局要对项目消防间距进行认真把关审查,并将审查意见报县规委办备案。
(三)项目行政办公、生活区配建停车位数量须满足《大理州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为进一步集约节约用地,项目区内其余建筑配建停车位数量可根据项目实际使用需求配建,但须由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出合理论证意见及论证报告,并经县规委办审查同意后,作为下步项目审批依据。
(四)须进一步优化项目出入口设置以及与周边道路的交通组织关系,加强安全设施设置,严格执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项目道路交通安全提出的具体意见。
(五)按海绵城市要求建设项目基础设施。
(六)项目建设单位须明确开工、竣工时间。
(七)项目须按有关规定办理规划、环保、消防、绿化、人防、水保、安监、机场净空范围内控高等审查审批手续。
五、年产12万吨饲料生产项目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变更
审查决议:
(一)原则同意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变更。
(二)同意项目按整体平衡、分期审批、分期实施、分期验收进行建设。
(三)项目建设单位须书面承诺二期开工、竣工时间。
(四)严格执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项目道路交通安全提出的具体意见。
(五)按海绵城市要求建设项目基础设施。
(六)项目须按有关规定办理规划、环保、消防、绿化、人防、水保、安监、机场净空范围内控高等审查审批手续。
六、云南贝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变更
审查决议:
(一)原则同意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变更。
(二)同意项目按整体平衡、分期审批、分期实施、分期验收进行建设。
(三)鉴于项目受生产工艺限制,内部建筑之间退让距离达不到《大理州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的,须满足消防规范要求,县住建局要对项目消防间距进行认真把关审查,并将审查意见报县规委办备案。
(四)项目行政办公、生活区配建停车位数量须满足《大理州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为进一步集约节约用地,项目区内其余建筑配建停车位数量可根据项目实际使用需求配建,但须由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出合理论证意见及论证报告,报经开区管委会初审,提出明确意见报规委办审查,并经县规委办审查同意后,作为下步项目审批依据。
(五)尽快完善土地相关手续。
(六)明确开工、竣工时间。
(七)项目须按有关规定办理规划、环保、消防、绿化、人防、水保、安监、机场净空范围内控高等审查审批手续。
七、大理宸宇储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负极一体化项目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变更
审查决议:
(一)原则同意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变更。项目一期不满足规划设计条件的部分指标须在下步二期中平衡,确保项目一期、二期总体指标满足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二)同意项目按整体平衡、分期审批、分期实施、分期验收进行建设。
(三)鉴于项目受生产工艺限制,2#厂房(1、2#号石墨化车间)与成品车间1、固废暂存,1#厂房(3、4#号石墨化车间)与门卫-2建筑间距须满足消防规范要求,县住建局要对项目消防间距进行认真把关审查,并将审查意见报县规委办备案。
(四)项目行政办公、生活区配建停车位数量须满足《大理州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为进一步集约节约用地,项目区内其余建筑配建停车位数量可根据项目实际使用需求配建,但须由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出合理论证意见及论证报告,报经开区管委会初审,提出明确意见报规委办审查,并经县规委办审查同意后,作为下步项目审批依据。
(五)尽快完善土地相关手续。
(六)明确开工、竣工时间。
(七)项目须按有关规定办理规划、环保、消防、绿化、人防、水保、安监、机场净空范围内控高等审查审批手续。
八、祥云县秀溪社区应堂幸福食堂综合楼
审查内容:单体建筑设计方案
审查决议:
(一)原则同意项目单体建筑设计方案。
(二)建设单位须书面承诺项目开工、竣工时间。
(三)项目须按有关规定办理规划、环保、消防、人防等审查审批手续,在相关手续完备的前提下才能进行开工建设。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1日-2023年6月28日(5个工作日)
地址:祥云县祥城镇祥姚路北侧祥云县自然资源局4楼
国土空间和城乡规划股
联系电话:0872-3129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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