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1号
经报请祥云县米甸镇人民政府和祥云县财政局审批同意,按相关规定要求,对位于米甸街祥姚路东迎段水保站办公楼临街的商铺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租商铺及招租底价
位于米甸街祥姚路东迎段水保站办公楼临街坐南朝北(大门以西第1、2间)的商铺2间,面积及招租低价为:商铺面积约为50㎡,招租编号为1号,招租底价为8000.00元/年(4000.00元/年·间)。
二、竞租人条件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
三、报名及公开招租时间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2022年6月3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止(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祥云县米甸镇水保站。
3.保证金:需交纳竞租保证金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竞租保证金在参加竞租时以现金现场提交。
4.竞租信封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提交地点:祥云县米甸镇水保站。
递交时间:2023年7月17日下午13:30~14:00。
截止时间:2023年7月17日下午14:00。在截止时间后提交的视为无效。
5.公开竞租时间:
2023年7月17日下午14:00(星期一)。
6.公开招租地点:祥云县米甸镇人民政府水保站二楼会议室。
四、其他事项
1.自然人报名时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时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接受电话报名。
2.未按规定递交竞租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
3.本次招租租赁期限为3年(具体时间在合同签订时约定)。
4.商铺按现状进行招租,要求保持原有业态,竞租人应在参加竞租前进行实地查验。
5.在租赁期内,承租人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守法经营,按章纳税,不得将承租的店铺用作黄、赌、毒等非法经营场所,不得经营餐饮,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物品等特殊行业或有噪音污染、环境污染的行业;须遵守租赁合同的全部约定,全面履行承租人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租金、水电费及各种税费;在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将承租的店铺转租、转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租;在租赁期内,经出租方同意后,可根据经营需要对承租的店铺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原有的主体结构。
6.承租人的商铺租金按年支付,双方合同签订后即支付首年度的租金(如遇政策性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提前终止合同,则按实际使用的月数来支付商铺租金,剩余租金不计利息退还给承租人,并且出租方不承担承租人的任何损失)。
7.竞租结束后,由出租方现场签署《招租成交确认书》并向竞得人发放中标通知书,竞得人的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签订完《房屋租赁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竞得人的保证金在竞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8.公开招租方式:本次公开招租采用明标暗投招标方式进行。竞租人在公开竞租之前填写好《商铺招标公开招租报价表》(报价须大于或等于商铺招租底价才能视为有效报价),将报价表装入祥云县米甸镇水保站配发的信封内密封,竞租人在信封封口处签字并加盖手印,未按要求封装的不予以接收。在招标公开竞租截止时间前直接把按要求封装好的信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交给现场工作人员。现场工作人员随机依次拆封,并经现场鉴证有效后,最高报价者竞得该商铺。如出现最高报价相同时,最高报价者进行第二轮现场报价,第二轮报价必须大于第一轮报价的最高报价才能视为有效报价。若报价再次出现相同,以此类推。
9.若参加的竞租人少于3家时,则本次商铺公开招租失败。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开招租公告在“祥云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租人:祥云县米甸镇水利水土保持工作站
联 系 人:张家能
联系电话:13577856986
祥云县米甸镇水利水土保持工作站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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