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林草局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1号)相关要求,明确新一轮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期满后,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延长补助期限,继续给予适当补助。按照国家规定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期限延长5年,补助标准为每亩500元,每年每亩100元。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财政局 大理白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大财资环〔2022〕181号)、《大理白族自治州财政局 大理白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四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大财资环〔2023〕4号)、《大理白族自治州财政局 大理白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大财资环〔2023〕23号)文件,祥云县2015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400万元。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9家单位关于印发《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试行办法》(云财规〔2022〕22号)文件的通知要求,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延长期补助资金应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至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相关乡(镇)于2023年7月26日前完成补贴对象信息申报工作,公示方式为线上+线下,公示级次为村级+乡(镇)级,并将发放花名册村级+乡(镇)级公示情况上传至平台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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