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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县司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祥云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7日
  • 来源: 祥云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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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县司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五巡察组

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五巡察组于20221025日至202315日对县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28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向县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开。

一、组织落实巡察整改的基本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制定整改方案。202328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传达学习,切实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整改工作的认识,增强整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局党组紧紧围绕县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遵循“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直面问题,剖析原因,查找症结,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方面,着力解决巡察组反馈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县司法局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及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努力把巡察成果转化为司法行政工作行稳致远的不竭动力。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反馈意见,认真逐条对照、逐项梳理,举一反三、深查细纠,并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制定了《县委第五巡察组关于巡察县司法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组织领导、方法步骤、具体措施,为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了祥云县司法局关于县委第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由党组成员及不是党组成员的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属各部门负责人、各司法所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组成员副局长朱国兼任,副主任由政工科科长杨金美兼任。办公室负责与县委巡察组做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期间的日常对接和整改工作的全面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全面推进整改工作。整改工作由局党组班子成员牵头,责任股室具体负责。局党组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牵头领域整改工作,并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建立台账管理,精准对账销号。建立并实施问题“台账管理”和“销号落实”制度,对共性问题进行分类汇总,明确整改内容、制定整改目标、落实责任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不达目标不放过;对一时整改不了的问题,采取集体研究,多方争取支持等措施,积极想办法加以整改,做到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保证了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认真督导检查,推进整改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的职能,分门别类对整改任务、责任、时限做出严格规定,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着力重点。在整改过程中,局党组坚持边改边查边纠工作机制,强化督导、推进落实,根据整改措施和计划安排,及时认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整改不力的问题,坚决“回炉”补课,直到整改到位为止,真正做到一抓到底、抓出实效,从严从实消除问题积弊。

(五)健全制度落实,巩固巡察成果。局党组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县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剖析根源,找准症结,积极落实整改。着力建章立制,补齐机制短板,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干部监督管理等工作。修订完善了局党组工作规则(试行),局务会议事规则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经纪律监督管理,切实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

二、巡察整改情况

截至202357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五个方面55个问题,我局积极健全完善制度4项,制定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57条,现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 针对关于党组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党组会集体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局务会专题学及职工例会研讨学,寓思想政治引领于学习之中,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线上学习和线下研讨、职工学习和股室交流等多种学习方式相结合,利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平台,让学习走实、走心。20232月,组织15名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班,并安排工作人员在培训前期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提醒督促,15名领导干部按时参加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班并撰写心得体会15篇。202328日,邀请县委党校老师为全体干部职工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1次。

二是坚持学用结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司法行政工作,积极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县委、县政府和省州司法行政工作统一部署要求,坚定不移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祥云、法治社会建设。

2.针对党组落实核心领导作用有差距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了党组会议工作规则,严格按照议事规则组织会议、研究工作。严格区分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安排专人负责会议记录,据实记录会议整个过程,形成可追溯、可还原的会议制度。议事决策重点不同的工作会议分类召开、分类记录,详细记录会议讨论和表态过程,真实反映会议情况,做到一事一议,有议有决,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位。

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会前充分征求意见,会中充分发表意见,会后严格执行和落实会议决策和工作部署。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一律提交党组会议研究,每次党组会主动邀请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会议,每次表决都做到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

3. 针对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职能有差距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切实加强普法工作。严格按照县委普法领导小组工作要求,明确普法责任清单,认真落实每月送法进学校、进村委会(社区)、进企业各1次的目标任务,扎实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切实抓实普法宣传,巩固全民普法成果。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抓手,在全县组建了普法小分队10312人,在基层开展培训34场次,培训2204人次;开展法治宣讲132场次,受益人数达12750人次;重点地区普法115次,受益人数达5600人次。调整充实“八五”普法讲师团,着力培养骨干讲师。持续强化“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一村一法律顾问”参与普法专项工作,建设好一支基层普法工作队。盯紧重点对象、重要时段,抓住普法最佳时机,开展法治宣传、反恐反诈宣传、外出务工人员普法讲座和法律援助咨询志愿服务等活动。积极打造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平台,在祥云县刘厂镇松梅村和王家庄社区建设法治长廊和小广场、下庄镇下庄社区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在王家庄社区持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推进省级“八五”普法工作联系点建设;在云南驿镇前所社区结合法治典故打造法治文化广场和法治文化亭,丰富普法宣传渠道。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及学习,提升专业素养,整合审查资源,形成审查合力,为制定规范性文件和备案审查工作提供智力支撑。建立健全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杜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内容把握不准确、界定不清楚的情况。完善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大审查力度。把党的领导贯穿于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和各方面,履行决策法定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坚持合法性审查,防控决策风险。截至目前,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2件。

4.针对司法调解人员调解工作有短板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调整充实乡(镇)村调委会人员,整合基层调解力量,发挥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作用。强化乡镇及村组人民调解员的培训,组织召开了祥云县司法局“云智调”系统培训会议,全县10个基层司法所所长及业务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全县14个调委会人员能熟练操作应用系统。组织开展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司法行政干部能力素质水平”为主题的业务培训,提高了基层调解员对调解工作的认识和相关知识素养,健全和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进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发展和完善了人民调解工作网络。

二是优化选任调解员的渠道,充分吸纳党员、模范人物、老法律工作者、志愿者等加入调解员队伍。推行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度,吸纳了一批退休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工作者和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热爱调解工作的干部、教师等人员参与调解工作,改善了队伍结构,形成了多层次的调解队伍。强化监督指导,通过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开展不同层次的培训,积极开展诉前委派调解,建立了一支多层次且具有较高素质水平的人民调解队伍。

三是推进人民调解案件“司法确认”工作,着力提升案卷规范化建设水平。在县法院的牵头下完善诉前委派中心纠纷分流、引导、释明和调处指导、司法确认、简案速裁等机制,实行分类分级委派。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不成功的引导当事人进入诉讼程序,积极与人民法院对接,请其通过律师调解、特邀调解等全力开展诉前调解,诉前调解失败的按程序依法立案审理。

四是持续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暨命案防控工作,通过健全一村一辅警、法律明白人业务培训,《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宣传,培养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5.针对基层法制建设工作不到位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建立结对帮扶机制。将社区矫正的排查、走访、监管、帮扶等日常管理事项列入网格员工作内容,充分发挥网格员的作用。317日,县委政法委组织开展了祥云县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员队伍现场培训,对各部门、乡镇、村组(社区)的网格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创建网格化管理系统与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进行数据交换共享,利用社会治理通APP助力社区矫正网格化管理工作。

二是积极探索推行个别化矫正,依托各村(社区)“村辅警”,整合各项工作职能,将社区矫正监管、帮扶工作向村组(社区)延伸。跟紧省州“智慧矫正”部署步伐,完成了社区矫正中心“三区十八室”规范化建设,深化智慧应用,提升管理教育效能。

三是压实主体责任,严管控社区矫正对象,加大信息化核查和定位监督力度,从严惩处矫正对象违规行为,认真核查加大管控力度,发挥社矫小组作用,提高社矫实效。

四是2022112日,出台了《祥云县贯彻<大理州安置帮教工作实施办法>实施方案》(祥治发〔20224号),召开了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并审议通过了《祥云县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规章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一步夯实组织基础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刑释解矫人员信息管理及“两个衔接”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拓宽安置渠道,保障安置帮教对象生活有着落。

6.针对落实上级党委开展的重点学习活动有差距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把上级党委安排部署的学习教育活动摆在重要位置,列入局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抓实学习活动各环节各方面的工作。根据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每月至少1次的祥云县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宗旨教育和廉政教育活动、“三会一课”、司法讲堂讲座、业务培训等形式,对干部职工进行理想信念和意识形态教育。截止20234月,我局共开展了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了1次宣讲,党组会议4次,干部职工例会9次。学习教育中,把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把先进性要求同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把加强教育同严格管理结合起来,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提高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思想上和政治上始终同各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严格学习要求,坚持把学习活动与司法行政工作紧密结合,注重发挥职能优势,做到以学习活动推动司法工作,以学促工、以工带学,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

7. 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把意识形态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及时调整充实了我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绩效考核。严格按照要求把意识形态内容写入年度工作总结、年初工作计划,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以及班子成员个人述职报告中。202322日,召开了祥云县司法局意识形态工作暨业务培训会,明确了年度工作要求。定期对我局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二是针对上级提出的对意识形态专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时限,立行立改,跟踪问效,做到自检自查、自我完善、自我提升。按意识形态巡察反馈意见的要求,作整改报告2次。2023316日,县委宣传部对县司法局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提出整改中存在2个问题,我局及时对照督查反馈意见认真抓实整改工作并长期坚持。

三是严格审核把关。对工作中涉及报送的各类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坚决杜绝出现与往年材料雷同或网络下载直接使用的情况。

8. 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完善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局党组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并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州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有关要求,制定了学习计划、明确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同时注重加强交流研讨,提高了中心组学习的有效性。

二是认真按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形式、要求,对理论学习中心组方案、发言提纲及涉及材料严格把关。截至4月,已召开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结合司法行政工作,严密组织开展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学习,深入学习研讨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中之重,逐个对专题进行学习研讨,切实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确保高质高效完成。

三是会议后认真做好材料收集归档及上报工作。由政工科专人负责理论学习中心组时材料收集、整理、上报及归档工作。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方面(17个)

1. 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在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对照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完善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政治生态负面清单,对照清单抓落实、抓考核、抓问责,切实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全局开展改进作风狠抓工作落实以来,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到实处,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组的监督。2023128日召开了祥云县司法局关于推进“两个革命”、开展“学做”活动、落实“三干”行动学习专题的会议,机关干部职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学习提高,开展对照检视查摆问题工作,干部职工对改进作风工作的认识得到明显的提升。

二是建立了局党组成员及总支委员联系支部工作机制,加强对律师党建工作的检查指导。史纯荣局长负责联系正圣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王波副局长负责联系兴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杨金美科长负责联系匡州盛欣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持续开展“戴党徽、亮身份、重温入党誓词、为党旗争光彩”和“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积极探索党建联盟支部共建,局党组与祥城镇党委组建党建联盟。祥城镇党委下辖5个党总支与县司法局党组及局党总支下属5个党支部组成结对共建支部,以党建联盟为统筹,围绕年度工作主题结对支部组织、实施各项活动。持续推动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律师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两个作用”建设,健全完善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的长效机制,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律师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增强组织观念和党员意识。

2. 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主要领导负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党组书记、局长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检查,班子其他成员积极抓好各自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及反腐败工作,推动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的格局。

二是强化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治。对照年度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联系股室、司法所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管,把司法行政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同步安排、检查,使党风廉政工作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结合实际,深入、准确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符合岗位职责、切实可行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202322日,召开了祥云县司法局2023年上半年廉政提醒谈话暨“以案促改”工作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明确目标导向,以深刻剖析典型案例,对照查找风险点位,及时堵塞制度漏洞,健全完善监督体系为目标,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廉洁意识。会后由局政工科收存廉政提醒谈话记录52份,收存干部职工填写的《祥云县改进和深化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情况报告表》36份。完成上半年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的廉政提醒谈话记录10份。认真组织干部职工观看《问“剑”破局》专题片,局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观后感被“清廉祥云”采用。

三是加强材料审核把关,杜绝照抄照搬和网上下载等现象。安排专人负责相关材料进行收集、整理、上报及归档,完整印存县级领导对我局领导班子的廉政提醒谈话记录。

3. 针对执行财经纪律要求不严格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费审核审批,认真审核资金用途,保持票据完整。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祥云县司法局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审批缺失的一律不予报销。

二是严格规范执行财务报销制度,大额资金支出严格落实集体研究制度,无集体研究的一律不得支出。由装备财务保障股按规定对报销单据严格审核把关后,按规定报相关领导审核审批。

三是加强财务业务培训,积极参加2023年组织财务业务培训。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规范资金管理,规范各项经费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开展财务核算工作。

四是在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认真排查单位近年来所发放的津补贴、公务接待、工会慰问、出差补助等资金支出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完善手续不完备的单据。

4. 针对执行公务接待规定不到位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通过干部职工例会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县委贯彻实施办法,确保各项规定人人知晓、自觉落实。

二是严格按照祥云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祥云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十不准”的相关要求,厉行节约,认真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控制就餐标准和陪餐人员,做到“一次公务活动只接待一餐”,无公函不接待,无依据不安排会议就餐。

5. 针对执行工会经费管理规定不认真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及时对管理不规范的进行了立行立改,按有关规定和要求清退了相关经费。

二是严格执行《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完善相关档案资料,杜绝发生超范围、超标准慰问和支出的情况。

三是认真落实《祥云县工会工作制度》,规范司法局工会管理相关档案材料,严格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规范设置活动奖项,严肃活动方案执行。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12个)

1. 针对执行民主决策机制和议事规则不到位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把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对党内有关规章制度、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的学习贯彻,教育引导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身体力行,以身作则,增强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

二是班子成员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的,坚持会上集体讨论,充分听取班子成员意见和建议,班子成员识大体、顾大局、讲原则,营造民主讨论的良好氛围,做到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提高民主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2. 针对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要求不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县司法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及时学习中央、省、州、县纪委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进行再学习、再教育,规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相关程序,严格会议要求,增强管党治党责任意识。

二是严格按照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个人如实、全面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党组书记负责严格审核把关,充分做好会前准备,扎实做好谈心谈话、征求意见等工作,认真规范做好会议记录。2023218日下午召开了2022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过问、认真指导、认真把关,履行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树立了标杆;其他班子成员积极配合,尽职尽责,“一岗双责”履行分管责任,作好了表率,并在会前精心组织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共发出关于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函88份,收回30份;认真组织谈心谈话,由政工科收集谈心谈话记录共56份;领导班子认真对照检查撰写发言提纲,其中重点全面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党组领导班子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本着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原则,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相互评议中坦诚相见,客观地提出意见和建议。既勇于剖析自己,又敢于批评他人;既充分肯定成绩,又重点指出问题,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治治病的预期效果和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三是按照工作规定,严守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对涉及事关全局性或社会性的重要事项、重要活动,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领导干部外出学习、出差、节假日外出提前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分管领导外出提前向主要领导报告。严格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落实,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3. 针对落实党支部党建工作不认真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健全完善支部党建工作规范化管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开展党内活动,创新学习方式,采取轮流方式由每位党员带头交流学习。及时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活动的记录进行归档梳理,不符合规范的立即整改,并按季度对党建资料检查。

二是健全完善班子成员联系支部工作制度,加强对支部党建工作的督促指导。建立党建工作专项督查机制,由局党总支常态化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党支部加强党建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规范相关记录台账,发现问题及时向支部提醒,立行立改。

4. 针对执行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要求不实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把党建工作作为全局年度重点工作,放在工作谋划、工作要点中的首要位置,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检查,扎实推进党建工作,同时做好痕迹资料的收集整理,按照要求如实、全面地做好工作台账一本通记录。

二是督促各党支部加强党建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建立党建工作专项督查机制,由局党总支常态化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5. 针对巡视巡察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每月召开党组会议专题讨论党务工作安排,党组会、局务会严格按照会议内容分开进行,明确专人负责记录。开会前由局办专人广泛征求各股室意见,拟定会议议题报局班子成员会前酝酿审定会议内容,党组会议前,做的充分酝酿,由党组书记对会议议题进行审核同意,研究文字性材料在会前发放。党组会议将各发言人员发言内容做好记录,会议结束后及时整理,避免发言内容与文字记录存在出入。健全完善司法局内控制度,由局办公室认真梳理目前不适宜继续使用的制度,并结合司法局实际修改完善,按程序研究后印发实施。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一律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并广泛征求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坚持实现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

二是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局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及时调整充实了我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绩效考核。结合工作实际,根据意识形态工作目标管理的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对标对表制定责任清单,层层落实责任,将任务落实到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干部职工,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限。严格按照要求把意识形态内容写入年度工作总结、年初工作计划,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以及班子成员个人述职报告中。2023年,已召开了祥云县司法局意识形态工作暨业务业务培训会,明确了工作要求,并定期对我局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第一次分析研判。从严落实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把“四种责任”落实在司法行政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三是财务纪律执行不严问题。

针对财务纪律执行不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我局积极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祥云县司法局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规范资金管理及各项经费使用,做到专款专用。规范执行财务报销制度,大额资金支出严格落实集体研究制度,无集体研究的一律不得支出。认真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控制就餐标准和陪餐人员,并严格“一次公务活动只接待一餐的规定”,无公函不接待,无依据不安排会议就餐。加强财务业务培训,规范执行财务报销制度,加强经费审核审批,认真审核资金用途,票据完整。

(四)“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方面(3个)

1. 针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差距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了党组会议、局务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照议事规则组织会议、研究工作。做到一事一议,有议有决,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位。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每次党组会主动邀请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会议,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

二是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对照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完善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政治生态负面清单,对照清单抓落实、抓考核、抓问责,切实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3128日召开了祥云县司法局关于推进“两个革命”、开展“学做”活动、落实“三干”行动学习专题的会议,机关干部职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学习提高,开展对照检视查摆问题工作,干部职工对改进作风工作的认识得到明显的提升。

三是局党组高度重视,把意识形态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及时调整充实了我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要求把意识形态内容写入年度工作总结、年初工作计划,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以及班子成员个人述职报告中,组织意识形态工作暨业务培训,明确了2023年工作要求。定期对我局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进行补短板强弱项。从严落实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把“四种责任”落实在司法行政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2. 针对执行末位表态制度不严格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通过对党内有关规章制度、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的学习,教育引导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身体力行,以身作则,增强了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的,坚持会上集体讨论,充分听取班子成员意见和建议,班子成员识大体、顾大局、讲原则,营造民主讨论的良好氛围,坚持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提高民主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3. 针对下属支部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班子成员联系支部工作制度,加强党建工作力度,定期检查各支部党建工作落实情况。按照党章党规及相关要求做好党员管理,规范支部选举、发展党员程序。

二是督促各党支部加强党建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建立党建工作专项督查机制,联合相关股室常态化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五)立行立改方面(2个)

1. 针对超范围使用工会经费500.00元,根据立行立改要求已按规定清退整改。

2. 针对公证处行政经费共1317.90元使用不合规,已及时作调账处理,规范使用。

3. 坚持以查促改,全面进行自检自查。通过自查,针对拉用专项经费、支出大额资金无集体研究记录、保障要素不齐、审批程序不合规、财务核算不及时等问题进行了规范和完善,清退无依据会议就餐费共5555.00元,按内控制度进行规范管理。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理论学习,增强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特别是针对“三重一大”和财政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做到坚持原则、恪守底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厉行勤俭节约,保持艰苦奋斗,增强自我约束力和控制力。

(二)坚持党建引领,建设廉洁机关。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强化党组党建主业意识,把握管党治党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切实落实党建工作部署。以党建引领带动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素养高、法治意识强、纪律作风硬的司法行政先锋队伍,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全局干部职工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三)坚持持续整改,完善长效机制。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第五巡察组的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着力加强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创新管理方式等方面工作,强化督导落实,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凝聚正能量。

(四)坚持求真务实,推动司法工作。要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全局工作的重要契机,注重整改成果运用。坚持以党建工作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以更加崭新的风貌和昂扬的斗志,求真务实,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努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祥云,为推进祥云区域产业中心城市建设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强的法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72-3121085;电子邮箱:xyxsfj@dali.yn.cegn.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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