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49号)及《《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33号)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就业帮扶政策,促进脱贫人口和帮扶监测对象外出务工增收,现就做好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申报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
跨省外出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
二、补助金额
每人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每人每年享受1次)。
三、办理所需材料
申报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和以下任何一项证明材料即可申报:
1.务工证明(务工证明模板联系村委会提供);
2.劳动合同(协议);
3.当年3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单;
4.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四、申报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截止至2023年9月10日。
五、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人员可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村委会核实务工情况,填写初审意见,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审核,经乡(镇)审核合格后,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复核后报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审批。审批通过后经公示无异议的,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通过银行发放到个人。
六、详情咨询
祥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872-3126323
祥城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72-3123838
沙龙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72-3310051
下庄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72-3363072
刘厂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72-3375161
云南驿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72-3386222
普淜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72-3350015
禾甸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72-3330039
米甸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72-3325045
东山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72-3379071
祥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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